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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木拍卖公告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3年4月6日14时在金拍网(http://**)公开拍卖:
1.S319临鄄线平邑县郑城镇段(0K+000-7K+090m详见现场界牌)两侧行道树木(杨树)397棵;
起拍价:28.6万元 保证金:15万元
2.S319临鄄线平邑县白彦镇段(7K+090-22K+841m详见现场界牌)两侧行道树木(杨树)799棵。
起拍价:53.6万元 保证金:25万元
展示时间及地点: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日前在标的所在地公开展示,由竞买人自行踏勘。
竞买登记手续办理:有关拍卖标的物的详细信息请来电咨询。有意竞买者须于2023年4月 (略) 账户(户名: (略) ,开户行: (略) 营业部,账号:*450)交纳相应数额的竞买保证金,并于拍卖日前持交款凭证及有效证件(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人代表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公章、法人代表章)到我公司办理竞买手续,方可参与竞买。(未竞得者,保证金于拍卖日后三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还)
特别说明:
1.买受人须于成交之日起的15日内将树木全部采伐、运输完毕,仅限对地面以上树干进行采伐,地面以下树桩不挖除;采伐过程中应做好公路路基、沥青路面及标志牌的保护,不得破坏,否则依法赔偿。
2.买受人缴清成交款项后,须自行办理采伐许可证,严禁无证采伐,并在规定时间将指定范围内所有树木清理完毕,做好场地清洁,期间由此所产生的一切可预见和不可预见的费用自行承担。买受人须在规定的期限采伐完毕,如迟延一日,按照3000元/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买受人在标的清理期间给委托人其他财产带来损失的,由委托人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关损失,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3.拍卖成交后,树木看管工作由买受人自行负责,自树木移交之日起,买受人自行承担与之相关的一切法律责任,采伐期内所发生的一切修路、偷盗、火灾、人身伤亡等事故均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委托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在采伐、运输等过程中发生的所有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严格按照标的所在地的各项规章制度、委托方划定的范围进行采伐,严禁超范围采伐,否则按乱砍滥伐论处,情节严重的由相关部门依法追究其经济、法律责任。
5.安全要求及作息时间:在采伐过程中买受人应注意安全及按环保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操作,买受人应保证施工人员人身安全。为保障采伐期间安全,请在规定时间进行采伐,在采伐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破坏公路设施、电线、网线、标的周围庄稼地以及与标的无关的其它设施等)民事纠纷、违法行为及造成的相关损失自行承担。采伐期间不可影响正常通行,引起的交通、安全、环保等责任、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如需协调施工场地买受人自行协调。标的清理完毕后,由委托方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买受人应凭委托人出具的证明退还履约保证金;如验收不合格,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联系电话:0539-* * *
微信订阅号:sdjhpm
公司地址: (略) 兰山区北京路环球中心D座1503室
(略)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九日
注:该拍卖公告于2023年3月29日刊登于《山东商报》A1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