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 (略) 潮安区万 (略) 阳光锦府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调整备案的申请及有关材料,依据《城乡规划法》《行政许可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该调整予以公示。
调整内容:
1、原住宅楼屋面造型玻璃幕墙调整为混凝土压顶加女儿墙,建筑高度保持不变;
2、沿街商铺标高增加10~20厘米,商铺总层高、小区内±0标高及建筑高度保持不变。
公示时间:2024年7月8日——2024年7月17日
有关上述项目的详细信息, (略) 潮安区自然资源局工程股查询。
有关单位或个人如对本方案有意见或建议,可在公示之日起十日内向我局提出申述(申述用书面形式,个人申述材料应亲笔签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单位申诉应由法人代表签名)。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
联系地址:潮安区城区和信街4号
(略) 潮安区自然资源局
202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