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略) 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法律顾 (略) 律师制度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30号)的相关规定,安龙县决定公开选聘县政府外聘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外聘法律顾问工作职责
(一)为县委、县政府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二)为县委、县政府的重大改革、重大行政行为、重大活动等提供法律意见;
(三)为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重 (略) (略) 理涉及社会管理与稳定的重大事项以及涉及公民、法人、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重大举措进行法律论证,提供法律意见;
(四)参与县委、县政府重大合同签订的谈判、审查,准备谈判所需要的有关法律依据和法律文书;
(五)为县委、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提供法律审查意见;
(六)为县委、县政府招商引资、项目投资开发及对外业务活动提供法律服务;
(七)受县人民政府的委托依法代理有关民事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参与诉讼、调解或仲裁活动;
(八)参与县人 (略) 理尚未进入诉讼程序的重大纠纷;
(九)协助县委、 (略) 理突发公共事件;
(十)协助县委、县人民政府搞好信访接待,处理信访法律事务;
(十一)根据县人民政府需要开展法律业务培训、法治讲座、法治宣传和普法教育;
(十二)执行轮流坐班制度,原则上每个工作日需1名法律顾问 (略) 坐班;
(十三)为县委、县政府提供其他法律服务等。
二、选聘对象和人数
选聘10名符合条件的法学专家和律师担任县政府外聘法律顾问。
选聘的外聘法律顾问应当熟悉全面聚焦“四新”主攻“四化”主战略和“四区一高地”主定位,全面实施产业强州、文教兴州、和谐稳州三大战略,全面围绕“*” (略) ,聚焦“加油安龙、美美与共”主攻方向和“加油之城、美美安龙”城市定位等的涉法事务;擅 (略) 、内*经 (略) 、乡村振兴、大数据、大生态、招标投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财政金融风险、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法律制度及其实务操作人员。
三、外聘法律顾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忠于宪法、遵守法律,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具有5年以上律师执业经验或者具有一级律师职称,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务工作经验;
(三)遵纪守法,依法诚信执业,未受 (略) 罚,未受过党 (略) 分,近三年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 (略) 罚和律师协会的纪律惩戒,社会各界反映良好;
(四)熟悉县情、民情、社情和政府工作规则,有较强的 (略) 理实际问题的能力;
(五)热心于服务社会公共事务,公众形象良好,且有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
四、名单确定
(一)符合条件的个人或律师自荐报名的,应经所在单位(律师事务所)同意。报名时应当提交《安龙县人民政府外聘法律顾问报名表》及个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律师执业证以及能够证明符合选聘条件的其他资料复印件。
(二) (略) (略) 、律师协会和其他相关部门对接报名 (略) 罚、处分、惩戒情况后,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综合考虑候选人的学历、履历、专业特长、实务操作、业界权威、影响和个人职业操守等因素,确定聘用法律顾问候选人员名单。
(三)候选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按程序报审后,决定聘任,聘期两年,签订聘任合同。聘任期间对外聘法律顾问实行动态调整和年度考评,考评结果作为续聘的重要依据。
五、其他事项
(一)报名者应当对所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对违反本公告要求和规定的,一经查实,取消参聘资格。
(二)报名者应于2024年11月17日前,将《安龙县人民政府外聘法律顾问报名表》及有关复印资料 (略) 政府法律顾问室(安 (略) 一楼109室),*@*q.com。
联系人:王敏 联系电话:0589-*
附件:安龙县人民政府外聘法律顾问报名表
安 (略)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