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下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26日-2024年12月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人: (略) (略) (略) 行政许可科
联系电话:0572-* 传真:0572-*
通讯地址:德清县武康镇千秋东街1号德清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个人)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吨隔音隔热材料项目 | (略) 德清县钟 (略) 18号 | 德清亨 (略) | 本项目拟租用德清县寒梅保温材料厂的2000平方米闲置厂房,拟购置整形机、烘道等设备,形成年产*吨隔音隔热材料的生产能力。 | / | 业主承诺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成型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及天然气燃烧废气经收集后通过一套水喷淋+干式过滤+两级活性炭吸 (略) 理,尾气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切割及破缝工序产生的粉尘经收集后通过一套布袋 (略) 理,尾气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 生活污 (略) 化 (略) 理后纳管排放,最终经浙江德清 (略) 处理后外排。 选用低噪声设备,生产设备均位于室内,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 设置规范的危废、固废暂存场地。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 (略) 理,不外排;一般固废:固废堆场暂存后 (略) 置,不外排;危险废物:车间东南侧设置一间10m2的危险废物暂存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