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 (略) 东段浪头村横岭小组安置地(浪头村新村小组沙嘴)地块
占地面积:约(略)m2
地理位置: (略) 博罗县罗阳街道浪头村新村小组(中心地理坐标:114.(略)°E,23.(略)°N)
土地使用权人: (略) 博罗县人民政府
委托单位:博罗县人民政府罗阳街 (略)
未来规划:根据《关 (略) 东段浪头村横岭小组安置地(浪头村新村小组沙嘴)地块用地规划的说明》文件,调查地块规划用作居住用地。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单位: (略) (略)
二、第一阶段调查
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开展时间为2024年7月03日~7月28日,通过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和资料分析调查可知,地块2005年之前都是种水稻,2005年之后改种草皮。东南侧的鱼塘为村民开挖用于养殖四大家鱼,鱼塘运营时间为1998年~2020年。2010年中间地块作为花木场。2017年因相邻西侧地块饭店,在地块中 (略) ,建设过程未填土,清表后浇注水泥而成。2023年开始村民在地块西侧一角种植蔬菜、番薯等作物。2023年~至今,地块无生产经营变化。地块各个历史时期均未涉及工矿企业等生产经营活动;地块历史上无有毒有害物质储存、 (略) 置行为;无任何槽罐等液体储存设施,无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产生及堆存等情况,无任何地上或地下的管线、沟渠,故地块现状及历史活动对地块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的可能性较小。
调查地块相邻东侧地块2002年以前已 (略) ,现正在扩宽施工; (略) 相隔的地块历史种植水稻,2005年以后改种草皮,2019年以后无生产经营活动,现状为荒地,正在清表。相邻南侧地块2002年以前种植水稻和养殖鱼塘,2005 (略) 域改种草皮,2020年调查地块草皮、花木出售,部分土回填 (略) 域;2020年以后无生产经营活动。相邻西侧地块历史以来一直为浪头(略)口村居住用地;相邻西北侧地块历史为养殖鱼塘,2016年底建设饭店,2022年出租给荣丽橱 (略) 艾森环保家居智造厂作为生产车间。北侧地块2002年以前种植水稻,2005年改种草皮,2019~2023年期间无生产经营活动,2023年起周边村民在地块上种植农作物。
通过对调查地块相邻地块及周边500m污染源历史和现状经营活动情况调查;地块相邻地块和周边500m污染源有汽修厂、加油站、建材加工等工业企业等污染源。建材加工企业经自建三级化 (略) 理后回用于鱼塘资源化利用,汽修厂和加油站生活污水经自建三级化 (略) (略) (略) 排入博罗县城生 (略) 理厂,不会流经本地块,对本地块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的可能性较小。 (略) 域常年主导风向为东南风,地块位于工业企业的北向及东南向,工业企业产生的废气经大气沉降后,对地块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的可能性较小;其产生的固废和危废均 (略) 置单位,未堆放于本地块内。工业企业物料 (略) 进行输送,不会经过本地块,相邻地块和周边工业企业历史生产经营活动对本地块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的可能性较小。
根据地块内外历史沿革情况分析,使用系统随机布点法进行采样点的布设。本地块占地面积为(略)m2,地块内选取了7个土壤快筛点位, (略) 域选取了2个土壤快筛对照点。项目组于2024年8月31日 (略) 域表层0~20cm土壤进行了现场快速检测分析,经检测数据表明,地块内土壤环境快检结果和对照点水平总体相近,未发现突变和较高异常值,且均低于筛选值。
三、初步调查结论
(略) 东段浪头村横岭小组安置地(浪头村新村小组沙嘴)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调查工作在初步调查阶段结束,不需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活动可以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