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划拨用地管理,根据 (略) 的相关规定,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门头沟分局决定划拨门头沟区石龙高新技术产业用地土地一级开发项目(A区)代征水域用地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该项目用地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用地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门头沟区石龙高新技术产业用地土地一级开发项目(A区)代征水域
用地位置:门头沟区永定镇
申请人: (略) 门头沟区水务局
项目类型:新建项目
申请用地面积:*平方米
二、公示时限
2024年6月3日至2024年6月12日
三、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将书面意见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门头沟分局。
地址:门头沟区新桥大街48号
联系电话:010-*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门头沟分局
2024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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