翼城县王庄镇史伯村民委员会:
你单位提交的《关于办理翼城县王庄镇史伯村垣头自然村生活用水项目取水许可的申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
我厅组织对该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进行了严格审查,并提出了审查修改意见。建设单位组织对相关材料进行了补充、修改、完善。经对修改完善后的材料进行复核,我厅形成技术审查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翼城县王庄镇史伯村垣头自然村位于县城东北2 (略) ,该自然村由垣头、沟西、上梁庄三个自然村组成,供水范围为三个自然村,现状供水人口356人,牲畜1100余头(只)。
二、鉴于该项目主要为保障农村居民生活用水,属于保障民生需求的合理新增生活用水项目,结合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意见,目前周边暂无可替代地表水源,且自来 (略) 未覆盖,同意该项目农村生活取水源为当地岩溶地下水。批复项目总取水量1.*m3/a,其中:农村居民生活和牲畜取水量1.*m3/a,管网漏失水量0.*m3/a。
以上批复的年取水量是多年平均情况下的最大取水量,遇到重大旱情以及其他需要限制取水的情形时,计划用水管理单位可以紧急限制该项目取水。
三、同意该项目生活用水取水口设在垣头村西南(坐标:东经111°49′41.61″,北纬35°48′57.06″)。
四、建设单位 (略)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 (略) 令第460号)、水利部《关于强化取水口取水监测计量的意见》(水资管〔2021〕188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晋政发〔2017〕60号)的有关规定,安装符合有关标准规范要求的取水在线计量设施,并确保运行正常;严格执行计量取水、计划用水、有偿用水制度,建立取用水台账,并按时足额缴纳水资源税。
五、建设单位应加强各项节水和水资源保护措施,积极实施节水技术改造,加强节约用水和用水计量管理,严格落实节约用水“三同时、四到位”制度,定期开展水平衡测试,按时申报用水计划和报送实际用水量。
六、取水工程或者设施建成并试运行满30日,建设单位应提交有关申验资料,经验收合格,并由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发放取水许可证后,方可投入运行。
项目取水申请批准后3年内,取水工程或者设施未开工建设的,本次取水申请批准文件自行失效。若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取水地点、取水量、取水用途、取水方式等发生重大变化,建设单位应重新申请取水许可。
七、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审查意见的有关要求,并在收到本决定书后,及时将该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 (略) 、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 (略) 、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认真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加强属地管理和计划用水管理,泽 (略) 负责该项目取水许可的日常监督管理。
联系电话:0351-*
附件:翼城县王庄镇史伯村垣头自然村生活用水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
山西省水利厅
2024年10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翼城县王庄镇史伯村垣头自然村生活用水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
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的规定,翼城县王庄镇史伯村民委员会编制完成了《翼城县王庄镇史伯村垣头自然村生活用水项目水资源论证表》(以下简称《论证表》)。山西省水利厅于2024年6月邀请有关专家对《论证表》进行了函审,经汇总专家意见,形成如下审查意见:
一、翼城县王庄镇史伯村垣头自然村位于县城东北2 (略) ,该自然村由垣头、沟西、上梁庄三个自然村组成。翼城县王庄镇史伯村垣头自然村生活用水项目位于史伯村垣头自然村,供水范围为三个自然村,现状供水人口356人,牲畜1100余头(只)。
二、《论证表》经分析论证,核定该项目总取水量1.*m3/a,其中:农村居民生活和牲畜取水量1.*m3/a,管网漏失水量0.*m3/a。农村居民生活用水指标为54.6 L/p·d,农村居民生活用水指标以及牲畜用水指标均符合《山西省用水定额》要求。
三、《论证表》 (略) 域水资源状况及其开发利用现状等基础上,确定该项目取水水源为当地岩溶地下水,该取水方案符合当地水资源合理配置的要求。
四、根据水利部《关于黄河流域水资源 (略) 暂停新增取水许可的通知》(水资管〔2020〕280号),翼城县 (略) 地下水过度 (略) ,该项目为保障民生需求合理的新增农村居民生活用水,不属于限批范围。
五、该项目拟于垣头村西南凿井1眼,井深约580m,开采岩溶地下水,单井出水量30m3/h,可以满足该项目1.*m3/a的取水需求。取水口坐标:东经111°49′41.61″,北纬35°48′57.06″。
六、岩溶地下水水质所检指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水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可作为该项目生活用水水源。
七、该项目生活污水排入环保型化粪池。由环卫部门定 (略) 理,不得外排。
八、业主单位要严格遵守水资源管理和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全面落实节约用水“三同时、四到位”制度,加强节水、取水、用水和退水管理,完善计量设施和在线监控计量设备,按时申报用水计划和实际用水量,并接受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综上所述,《论证表》基础资料丰富、内容全面,论证方法正确,结论客观实际,基本符合《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的要求。该项目取水水源为当地岩溶地下水,可以满足该项目农村居民生活和牲畜取水量1.*m3/a的需求。
《论证表》通过审查,可作为业主单位办理取水许可有关手续的技术依据。
抄送: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 (略) (略) 、行政审批 (略) ,翼 (略) 、行政审批 (略) 。
2024 年 12 月 0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