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略) 旅游集散中心房地产、构筑物及设备等资产转让项目 | 项目编号 | N0118FC*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3-2-1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2-28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标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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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00 | |||||||||||||||||||||||
评估基准日 | 2023年1月11日 | ||||||||||||||||||||||||
评估机构 | 甘肃天一中信资产评估事务所 | ||||||||||||||||||||||||
转让底价(元) | *.00 (不含土地出让金)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略) 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略) | |||||||||||||||||||||||
转让方承诺 | 我方作为转让方, (略) 产权交 (略) (以下统称“甘交所集团”)提出申请,将我方持有的标的公开转让,由甘交所集团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竞价。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敦煌旅游集散中心资产公开处置相关事宜的批复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略) 人民政府 | ||||||||||||||||||||||||
特别 | 1.本项目一经公告即可进入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应自行了解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并到有关部门咨询。一旦报名则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信息公告、受让须知、受让申请与承诺书等附件材料全部内容,已实地勘查并完全知悉及认可标的现状,已认真考虑了关于标的行业、市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风险。 2.标的均以展示的实物现状为准,甘交所集团对标的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对标的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资料、图片展示及口头介绍等),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不构成任何形式的保证。 3.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间内应对标的可能存在的瑕疵进行审查、勘验和鉴定。意向受让方一旦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即表明接受该标的的一切现状,愿意承担一切风险和责任。 4.成交后甘交所集团仅向受让方开具交易服务费发票。 5.意向受让方自备终端进行网络竞价,甘交所集团不提供竞价场所及设备,因设备或网络等故障导致的一切风险及责任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
交易 | 资金交纳方式 | 线下支付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受让方须在成交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具有良好商业信用和资金支付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2.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转让方式 | 在公告期内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按照挂牌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 |
标的交割 | 受让方付清全部交易价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由转让方向受让方移交标的,移交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由转让方协助受让方办理完成不动产权属变更手续。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公告期:2023年2月1日—2023年2月28日17时。 2.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期内自行踏勘转让标的并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充分了解转让标的相关情况并到有关部门咨询后携带《现场踏勘确认书》到甘交所集团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提交相关资料。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在2023年2月28日17时前,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到指定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取得参与交易资格。 4.受让方应在约定时间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足额支付全部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否则视为违约,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5.转让标的成交价款不包含土地出让金,成交后由受让方以不低于 430.47 万元(不含税费)缴纳土地出让金,涉及土地性质变更等事项 (略) 自然资源局《 (略) 游客集散中心划拨土地转让有关情况的函》办理土地相关手续。 6.转让标的成交价款不包含办理转让标的移交和权属登记变更过程中按规定应缴纳的相关税、费。转让标的在办理权属登记变更时所涉及的税、费,按照税法及相关规定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7.转让标的成交后的不动产面积以不动产权证书证载为准;若不动产权证书登记面积与转让公告、产权交易合同所载面积或实际测量面积出现差异的,均不改变成交结果和成交价款。 8.转让标的移交前产生的水、电、暖、气、物业等及其他费用由转让方承担,转让标的在办理水、电、暖、气等相关事项的入户或登记手续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10.其他详见《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受让须知》《产权交易合同(待签)》等产权交易文件。 |
交易 | 竞价规则 | 意向受让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受让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相关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意向受让方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受让、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情节严重者并将受到政府相关机构的联合惩戒,请审慎参与竞买。 | |||
现场展示 | 公告期内意向受让方自行联系踏勘转让标的。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3-2-1 09:00:00至2023-2-28 17:00:00 | |||
报名手续 | 1.主体资料。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内部决策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资质文件;非法人组织需提供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 2.委托代理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甘交所集团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材料。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交纳金额1000万元,交纳截止时间2023-2-28 17:00:00(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2.若意向受让方未竞得转让标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如数无息原渠道退还。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挂牌转让 | 增价幅度(元) | -- | |
自由竞价时间 | -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 | ||
服务费 | 按《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受让须知》约定收取 |
联系 | 报名咨询联系人 | 周经理* 闫经理* 0937-* |
现场踏勘联系人 | 唐先生 *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09:00-12:00,14:30-17:00(节假日除外) | |
咨询地址 | (略) 肃州区阳关路20号 | |
其他 | 1.甘交所集团网站:http://**.cn 2.微信公众号:GSCQ4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