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2-09 文章来源: (略) 生态环境厅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海口羊山大道至定安母瑞山公路(定安琼海段)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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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美兰区美贤路9号 (略) 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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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羊山大道至定安母瑞山公路(定安琼海段) | |
(略) 交通工程建设局" | |
(略) 定安县定城镇田洋村 (略) (略) 阳江镇 | |
海南 (略) | |
本项目全长73.144公里,其中利用段7.95公里,新改建65.194公里(其中新建45.136km,改建20.058km),新建桥梁1753.93m/20座,,其中大桥954.84m/5座;中桥721.01m/11座;小桥72.08m/4座,改建桥梁90.12m/4座,均为小桥,完全利用桥229.4m/2座,涵洞210道(其中增设156道,拆除重建32道,加长利用17道,拆除4道,废弃1道)。互通式立交1处(完全利用),养护工区2处。 | |
本项目建设总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略) 相关路网及交通规划,符合定安县、 (略) “三线一单”的原则要求。通过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对环境的负面影响可以得到有效控制和减缓。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可行。 | |
本项目属于公路工程建筑(E4812)。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第29号令),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为允许类项目;本项目《 (略) 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 年版)》相符,本项目属于《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 年本)》“(五)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中的“49.公路旅客运输,邮轮、游艇、游船产业及服务”,项目建设属于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本项目不属于禁止和限制类项目,本项目与《 (略) 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1 年版)》相符,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 (略) 产业政策。 | |
本项目与《 (略) “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规划》相符;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略) 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相符;本项目已纳入“三区三线”规划成果,经审核,本项目用地为258.0724公顷,在《定安县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年-2030年)》及“三区三线”的划定成果中,规划建设用地为39.6745公顷,农用地为197.8397公顷,林地为64.4601公顷,在《 (略) 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年-2030年)》及“三区三线”的划定成果中,规划建设用地为1.8519公顷,农用地为18.7063公顷,林地为14.5469公顷,用地不符合《定安县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年-2030年)》及《 (略) 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年-2030年)》但符合《 (略) 县总体规划实施管理办法》(琼府[2022]8号)第十条地三款规定调整的情形,项目用地符合归途空间规划管控规则,符合定 (略) “三线一单”的原则要求。因本项目选线较为合理。 | |
无 | |
1、水环境施工场地内设置沉淀池和泥浆沉淀池等废水处理设施。本项目施工废水的主要污染物为 SS 和石油类,通过隔油和沉淀处理后,可以有效降低废水中的污染物浓度,循环用于施工不排放,施工营地设置流动厕所,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不外排;水源地及Ⅱ类水体万泉河附近不设置施工营地;施工营地产生的生活污水设置流动厕所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不外排,施工场地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本项目2个养护工区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不外排。1、环境空气施工材料运输采取密封或加盖蓬布措施,并根据施工工序和季节不同,对施工工地洒水抑尘,以减少施工扬尘对沿线造成影响。拌合站设置在居民点下风向200m 外,在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建设不会对环境空气造成明显影响。本项目2个养护工区不设置食堂,废气主要为车辆尾气,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3、声环境施工噪声主要发生在路基施工、路面施工和桥梁施工阶段,对沿线声环境质量产生一定的影响。在建筑施工期间的不同施工阶段,严格按《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对施工场界进行噪声控制;如因工程需要确需在夜间施工的,需向当地主管部门提出夜间施工申请,在获得夜间施工许可后方可在规定时间及区域内开展夜间施工作业,并且在施工前向附近居民公告施工时间,并服从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督。工程运营远期,沿线60处敏感点有20处声环境敏感点的噪声预测值超过《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应标准限值,昼间个别敏感点噪声超标量较大,夜间噪声超标量较大。项目采取低噪声路面、限速禁鸣等措施采取措施后,各声环境敏感点声环境功能区达标或室内声环境质量满足《建筑环境通用规范》(GB55016-2021)的标准要求4、固体废物废弃泥浆、淤泥、建筑垃圾运至相关政府部门指定的场地进行处置;项目产生的土石方经挖填平衡后,弃方运至本项目设置的弃土场进行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产生量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工程运营期主要的生活垃圾是由2处养护工区产生,由环卫部门统一收运处理。 | |
通过采取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控制施工作业范围,减少临时占地和植被破坏,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回填,在工程结束后恢复绿化等措施后,总体上对区域植被类型、生物量、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影响程度不大,对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 |
1、环境空 (略) 生态环境厅公布的《202 (略) 生态环境状况公报》中的相关数据。 (略) 、定安县大气环境的各常规污染物平均浓度均优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2018年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限值。本项目属于定安县、 (略) 的环境空气质量为达标区域。本次对本项目选用的临时用地进行TSP、苯并芘的现状监测,临时用地监测点的苯并[a]芘、TSP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二级标准,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良好。2、地表水环境水质监测结果表明,除W13龙州河支流、W16文曲河上游的溶解氧,W3梅种河的化学需氧量及高锰酸钾指数,W10封塘水库的化学需氧量,W40万泉河的粪大肠菌群出现不同程度超标外,各监测因子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相应标准要求。高锰酸钾指数、化学需氧量、粪大肠菌群是生活污水的典型因子,可能与区域生活污水及农业面源的汇入有关。综上所述,项目沿线地表水水质现状一般。3、声环境本次环评委托海南 (略) 对沿线60个声环境敏感点中的41个进行了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并对沿线具有代表性的点位进行垂向噪声、交通噪声及衰减噪声进行监测,监测期间现状道路沿线敏感点环境噪声执行4a类标准、2类,项目沿线敏感区执行4a类标准、2类标准的区域均不超标,声环境现状质量良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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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环评信息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