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的申请,我局拟审定位于古田县大*工 (略) 的年产*立方米蒸压养护加气混凝土砌块及板材生产线改建项目设计方案变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的通知》及《福建省城乡规划信息公开公示暂行办法》的规定,现进行批前公示。
一、因场地内的土方平衡要求, (略) 拟对设计方案做如下调整:
1、总平面图室外地坪标高654.100更改为653.800;
2、1#厂房室内地坪标高±0.000=654.300更改为654.000;
3、2#厂房室内地坪标高±0.000=654.300更改为654.000;
4、3#综合楼室内地坪标高±0.000=654.250更改为653.950;
5、4#综合楼室内地坪标高±0.000=654.250更改为653.950。
6、3#车间二层入口室外地坪标高657.200更改为656.900;
7、4#综合楼二层入口室外地坪标高659.600更改为659.300。
8、各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均无改变。
二、变更后规划控制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如下:
三、公示图纸:变更前后的总平面图、变更前后的鸟瞰图。
四、公示地点:项目用地现场 (略) 站 。
五、本公示非审批文件,最 (略) 正式总平面方案批准文件为准。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与该事项有直接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书面法定 (略) 申请陈述、申辩、听证等;逾期未提出陈述、申辩、听证等要求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本局将依法办理相关审批程序。
本局联系地址:古田县城东街道 (略) 96号
联系电话:0593-* 0593-*
古田县 (略)
2024年11月13日
根据 (略) 的申请,我局拟审定位于古田县大*工 (略) 的年产*立方米蒸压养护加气混凝土砌块及板材生产线改建项目设计方案变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的通知》及《福建省城乡规划信息公开公示暂行办法》的规定,现进行批前公示。
一、因场地内的土方平衡要求, (略) 拟对设计方案做如下调整:
1、总平面图室外地坪标高654.100更改为653.800;
2、1#厂房室内地坪标高±0.000=654.300更改为654.000;
3、2#厂房室内地坪标高±0.000=654.300更改为654.000;
4、3#综合楼室内地坪标高±0.000=654.250更改为653.950;
5、4#综合楼室内地坪标高±0.000=654.250更改为653.950。
6、3#车间二层入口室外地坪标高657.200更改为656.900;
7、4#综合楼二层入口室外地坪标高659.600更改为659.300。
8、各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均无改变。
二、变更后规划控制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如下:
三、公示图纸:变更前后的总平面图、变更前后的鸟瞰图。
四、公示地点:项目用地现场 (略) 站 。
五、本公示非审批文件,最 (略) 正式总平面方案批准文件为准。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与该事项有直接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书面法定 (略) 申请陈述、申辩、听证等;逾期未提出陈述、申辩、听证等要求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本局将依法办理相关审批程序。
本局联系地址:古田县城东街道 (略) 96号
联系电话:0593-* 0593-*
古田县 (略)
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