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现将受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环境影响报告书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传 真:022-*
通讯地址:宝坻区钰华街118号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公示起止 日期 |
年产4500吨全生物可降解改性料及可循环回收、生物塑料制品的研发及生产项目 | 凌碳生物科技(天津)有限公司 | 天津宝坻经济开发区宝兴道南侧、天跃路西侧 | 天津华泽 (略) | 2023年11月8日--2023年11月14日 |
注:1、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2、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3、上述相关资料由外界所提供、并以行政许可申请人所提交的形式进行公开。上述资料和信息中如有错漏,使用上述信息和资料作为依据者自行承担责任。
附件:
1、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文(告知承诺制审批的需上传《建设项目申请人承诺书》)
2、公众参与说明(环境影响报告书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