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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无锡市交通运输综合行 (略) 报废机器设备(船舶两艘)转让 | |||||||
(略) | ZR *** | |||||||
转让行为 | (略) 2021年12月15日批准。 | |||||||
挂牌日期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2/4/12 | 挂牌终止日期: | 2022/5/10 | ||||
转让方 | 无锡市交通运输综合行 (略) | |||||||
标的物 | 1、本次转让标的为报废的机器设备(船舶两艘)。 2、标的物停放在无锡市仙蠡桥交通管制点 ,转让标的均以现状为准。 | |||||||
资产评估 | 评估机构 | 无锡东圣资 (略) | ||||||
评 (略) | *** 0001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略) | |||||||
评估基准日 | 2021/10/31 0:00:00 | |||||||
转让标的评估值 | 2. *** | |||||||
特别事项 | 1、 (略) 置转让资产(船舶两艘)均已不符合船舶适航条件, (略) 门年检已不予通过。资产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转让方不保证转让范围内的资产的完整性及品质。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 (略) 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数量方面的瑕疵等为由不接收标的资产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2、本公告附件1《资产清单》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不作为受让依据,受让方的受让内容,应以现场确认为准。一旦被确认为受让方,受让方不得因附件清单内容和实际不符而向转让方另行追加费用或调整最终成交价格。3、转让方在受让方付清交易价款后3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办理资产移交手续,之后由受让方自行负责资产的完整性及一切风险。4、标的资产拆除和搬运工作由受让方负责,受让方应接受并严格执行转让方制定的《搬运规则》(详见附件2),相关搬运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 |||||||
转让底价 | 2. *** 万元 | |||||||
受让方 | 1、产权转让总价款在资产交易合同生效后三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2、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期间内通过点击公告下方“我要报名”按钮进行线上报名【注册时用户类型请选择“产权受让方/招租承租方”!注册报名流程可下载“产股权项目受让方操作手册”(见附件5)查看】,并于公告期满日16时前向无 (略) (户名:无 (略) ,开户行:建行无锡太湖新城支行,账号: *** *** )缴纳 *** 元意向受让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若被确定为最终受让人,则该保证金转为交 (略) 分;未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且无违规、违约情形的意向受让人的保证金在最终受让方确定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原额返还。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和商业信用,并承诺受让资金来源合法。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4、受让方须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本次资产转让项目转让方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及受让方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均由最终受让方承担,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 (略) 文件执行。6、如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扣除 (略) 交纳保证金::①在转让方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挂牌期满后,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该意向受让方未能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五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转让合同》的;③挂牌期满后,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④经过竞价后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未在确定后五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转让合同》的;⑤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 | |||||||
备查文件 | 资产转让批准文件:《行政事业单 (略) 置申报表》、《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评估重大项目报告公示反馈意见表》、无锡东圣资 (略) (略) 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 | |||||||
其他说明 | 1、挂牌期满,若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的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意向受让方时,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详见附件3:《报价须知》2、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则不变更挂牌条件,以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长挂牌,直到征集到意向受让方。3、本公告仅为本次资产转让的简要说明。意向受让方在做出申请受让本资产的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在提供身份证明的前提下,可以查询《评估报告》等转让方提供的相关资料。4、看样联系人:吴斌, 电话:0510- *** 。5、意向受让方应按公告要求,在挂牌期间内通过点击公告下方“我要报名”按钮进行线上报名,交纳足额保证金后取得竞买资格。意向受让方需提交以下材料:自然人:(1)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签字)(2)《报价须知》(见附件3,签字)(3)《受让意向登记表》(见附件4,签字并填写)企业:(1)营业执照(正、副本均可,复印件盖章)(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盖章)(3)《报价须知》(见附件3,盖章)(4)《受让意向登记表》(见附件4,盖章并填写)(5)授权委托书以及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盖章,法定代表人本人办理的,此项材料无须提供)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盛女士 | ||||||
联系电话 | *** | |||||||
传真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