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1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生产标识、标牌1000套新建项目 | (略) (略) 胥口镇佛鲁村 | 杭州浩御 (略) | 本项目评价对象为年生产标识、标牌1000套新建项目,总投资301.(略)元,环保投资(略)元。 | 无公众参与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原子灰打磨粉尘经集气整体收集后,再经布袋 (略) 理后,经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高空排放。原子灰废气、喷漆废气采用“无泵水幕漆雾 (略) 理+干式过滤”处理后汇同烘干废气、丝印废气一并进入“活性炭吸附” (略) 理后再经15m排气筒排放。金属粉尘自然沉降,定期清扫,同时加强车间通风换气。生活污水经化 (略) 理后,再经地埋式一体 (略) (略) 理达到水作标准后作为农田灌溉使用,不外排入附近水体。项目需落实好噪声防治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项目固废分 (略) 置,垃圾日产日清。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限为2024年10月17日至2024年10月23日(5个工作日)。
联 系 人: (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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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