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 (略) (略) 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本次司法拍卖,已按前述规定通知到了案件申请人、被执行人,现将本次司 (略) (略) 公示。
拍卖公告(略) 武 (略) 将于2024年8月9日10:00至2024年8月10日10:00止(即24小时,延时的除外) (略) 南岸区腾龙大道27号15幢5-3(办公)房屋一套按现 (略) (略) (网址: http://**)依法进行公开整体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对象: (略) 南岸区腾龙大道27号15幢5-3(办公)房屋一套
特别提示:1.标的状况以标的实际现状为准,标的房屋结构、面积等信息以及标的使用及维护状况等情况可参考《评估报告》,但标的具体状况以竞买人在拍卖前自行前往标的现场进行勘查了解的情况及标的实物现状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在竞拍前往标的处进行了解并承担相应风险;现场踏勘时未能查清其物管业、水、电等费用情况,请竞买人在开拍前自行向标的所在物业、相关部门或单位咨询了解具体情况并承担相应风险(如存在欠费,费用具体金额以实际交付之日为准),标的所涉及的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包括但不仅限于物业费、水、电费等,具体情况以实际交付之日为准,请竞买人自行了解);
2.该标的成交之后,由执行部门负责交付标的物;
3.司法拍卖、变卖成交、以物抵债的,标的物过户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各自缴纳,但依法应由出卖方缴纳的相关税(费)须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缴纳税(费)票据, (略) 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买受人应在收到拍(变)卖成交或者以物抵债裁定书后15日内办理过户税费缴纳和办理税费退还手续,逾期未办理税费缴纳或者退还手续的,由此造成的法律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特别注意:出卖人应当主动配合买受人并提供合法有效凭证(包括但不限于税务机关监制的正式发票、相关境外交易单据或海关报关单据、完税证明等),以便从其转让收入额中减除相应的财产原值、拍卖财产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出卖人如不能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税务征收管理机关可能依法直接按照拍(变)卖成交额或者以物抵债的金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计征个人所得税。】
4.特别注意:证载房屋土地用途为非住宅,房屋用途为办公,目前房屋空置,房屋原装修等级为简装,标的房屋内部结构存在重大变化,买受人自行咨询并了解相关情况,并承担后续恢复原状或改建可能产生的相关费用;
5.拍卖财产范围包含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及为房地产服务且不可分割或者分割后影响其使用功能的设备和室内装修装饰,不包含可移动的动产、债务债权、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或权益(扣押的动产纳入评估、拍卖范围);
6.本次拍卖价格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及为房地产服务且不可分割或者分割后影响其使用功能的设备和室内装饰装修,不包含可移动的动产、债务债权、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或权益;
7.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8.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标的的瑕疵担保。特别提醒,有意者亲自到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9.拍卖人所展示的视频与照片仅作参考。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的现状和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自愿以其独立判断决定竞买本标的物;
10.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预约看样联系电话:023-7782 2690(重庆联交所涪陵分所武隆支所)。
评估价:135.*元,起拍价:75.*元,保证金:15.*元,增价幅度: 1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重庆联交所涪陵分所武隆支所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重庆联交所涪陵分所武隆支所安排)。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详细情况可向物业及相关部门了解,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司法拍卖、变卖成交、以物抵债的,标的物过户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各自缴纳,但依法应由出卖方缴纳的相关税(费)须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缴纳税(费)票据, (略) 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买受人应在收到拍(变)卖成交或者以物抵债裁定书后15日内办理过户税费缴纳和办理税费退还手续,逾期未办理税费缴纳或者退还手续的,由此造成的法律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七、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价程序开始 (略) 联系。
九、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请于竞价程序开始7日 (略) 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 (略) 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需办理授权委托他人报名参与竞买或需多人联合竞买的竞买人请在拍卖竞价程序开始7日 (略) 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 (略) 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拍卖成交后10 (略) 。指定账户可通过银行付款或 (略) 上支付,详 (略) 。1.银行付款方式:银 (略) 指定账户(户名: (略) 武 (略)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武隆红豆树支行,账号:**);2. (略) 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3.拍卖未成交的,竞 (略) 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 (略) 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 (略) 查询。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因买受人资格问题导致无法过户的,法院将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将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 (略) 拍标的物后, (略) 将生成相应《 (略) 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特别提醒: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23-* (工作时间9:00-12:00、14:00-18:00)
(略) (略) 执行局监督电话:023-*
(略) (略) 督察室监督电话:023-*
重庆联交所武隆支所 023-* 谭老师、汤老师(工作时间9:00-12:00、14:00-17:30)
(略) 武 (略)
2024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