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例《 (略) 令第682号)的决定以及环保部《建设项目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14号]中的相关公示要求。
现将本项目配套环境保护设施调试起止日期予以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陕西 (略) 延安卷烟厂锅炉辅助用房建设项目
二、建设单位:陕西 (略) 延安卷烟厂
三、建设地点:陕西 (略) (略) 内,地理坐标为108°40′17.026″,N36°41′4.034″。
四、公示内容:陕西 (略) 延安卷烟厂锅炉辅助用房建设项目及配套环境保护设施现已竣工,项目进行调试,特此公示调试起止日期为:2024年11月2日~2024年12月2日。
五、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公章。
陕西 (略) 延安卷烟厂
2024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