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汪清县双赢食用菌种植专业合作社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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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汪清县双赢食用菌种植专业合作社扩建项目 | (略) 延边州汪清县天桥岭镇天平村 | 汪清县双赢食用菌种植专业合作社 | 吉林 (略) | 项目建设地 (略) 延边州汪清县天桥岭镇天平村,本项目利用现有 11826m2厂区的北侧土地进行项目建设,无新增用地,拟在厂区北部新建 2 处 170m2锅炉房(南、北锅炉房),原有的 1 台 4t/h 燃生物质锅炉搬至新建的北锅炉房,新建的 1 台 6t/h 燃生物质锅炉锅炉置于新建的南锅炉房,在场内原生产厂房西侧新建一处 1300m2厂房内设 2 条年产 500 万袋菌包生产线。 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汪清县总体规划。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生态保护及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 | 项目施工期和运行期应重点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认真落实水土保持和生态保护措施,防止生态破坏和水土流失。按有关规定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规范施工行为,有效控制施工扬尘,妥善处置施工弃土、弃渣和固体废物,防止施工噪声、废水、废气、扬尘、固废等污染周围环境。 (二)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理农田施肥,不外排废水。拌料用水全部进入培养料;锅炉排水为清净下水,用于厂区洒水降尘,不外排;设备清洗废水集中收集后全部回用于搅拌工序;蒸汽进入灭菌锅冷凝后水通过管道排出,全部回用于生产。 (三)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项目新建一台 6t/h 燃生物质锅炉,锅炉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 35m高的烟囱排放,各污染物的排放浓度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 2 燃煤锅炉排放限值要求;原材料混合过程中对原料进行喷水处理,搅拌过程采用封闭搅拌机抑制粉尘的产生;原料运输、装卸过程用苫布遮盖、洒水降尘等措施,使厂界无组织废气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中的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四)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选用低噪声设备,通过基础减振、隔声和距离衰减等措施,厂界四周噪声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1 类标准限值要求。 (五)做好固废污染防治工作。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灰渣装袋储存于渣库,定期外卖综合利用;除尘灰外卖综合利用;包装废弃物全部集中收集,交由废品回收站回收利用;废培养料回收利用,再次投入生产工序;废培养料袋交由菌户回收处理,不在场内储存。 (六)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防止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七)其他未尽事宜,参照环评报告。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