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生态脱贫一批”的有关政策,将有劳动能力的部分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就地转为生态护林员,带动全家巩固脱贫成果,根据国家、省、市、县政府有关政策文件精神,公开、公正、公平的做好我县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经县林业局党组研究制定方案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4年汝南县生态护林员公益岗补助项目。
二、项目建设背景及条件:汝南县地处豫南淮北平原, (略) 以东,东邻平舆,西接确山、驻马店、遂平,南接正阳,北靠上蔡。全县南北长57公里,东西宽40公里,总面积1475平方公里,土地肥沃,属农业大县,由于国土绿化提速行动的实施,我县造林面积大幅度增加,按照《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和国家林业局关于切实加强林业扶贫攻坚工作的要求,实施汝南县脱贫人口、监测对象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可大大提高脱贫人口、监测对象的增收增效,在林业产业巩固脱贫成果中起到了明显的带贫效果。涉及全县194个村委,每个村选聘生态护林员1-2名,涉及脱贫人口、监测对象200人。
三、项目建设地点:全县有脱贫和监测帮扶对象的村
四、项目建设内容:在全县有脱贫和监测帮扶对象的村选聘生态护林员200名,负责全县*亩林木资源管护工作,每人每月500元,全年每人6000元。
五、项目投资规模: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元。
六、项目建设时间:2024年1月-12月
七、岗位设置与管理
(一)岗位安排。按照每名生态护林员管护林木资源300亩规划,全县设置生态护林员公益性岗位200名,管护林木资源面积*亩。
(二)培训安排。重点针对生态护林员业务培训,主要内容包括组织开展生态护林员岗位职责、业务知识、基本技能、安全防护等方面的培训,每年不少于2次。
(三)统筹管理。按照林长制分级管理要求, (略) 络化管理,严格按照林长制考核办法,加强护林员管理,确保林木管护责任。
(四)补助标准。结合本县实际情况,统筹考虑管护面积与管护难度,生态护林员劳务报酬按500元/人/月的标准计算。
八、绩效目标
项目实施后,在全县有脱贫和监测帮扶对象的村选聘生态护林员200名,每人每月500元,全年每人6000元,共计*元。项目按时完成,及时发放生态护林员工资。全县*亩林木资源得到管护,带动脱贫人口、监测对象785人收益。脱贫户和监测帮扶对象满意度95%以上。
九、群众参与和帮扶机制
通过选聘生态护林员为脱贫户及监测帮扶对象家庭劳动力提供就业岗位200名,增加脱贫户及监测帮扶对象家庭收入*元,同时选聘的生态护林员履行职责,完成全县林木资源管护工作,保障全县生态平衡,助推乡村振兴。
十、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人民政府结合实际,成立领导小组,制定本乡镇工作方案,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二)强化部门职责。县林业局负责本系统全县公益岗位的设置;负责制定生态护林员选聘方案、管护标准;选聘和管理工作的组织与协调、检查督导、管护补助资金的申报。县财政局负责生态护林员资金管理、拨付与监督。县乡村振兴局负责生态护林员身份的核实和确认工作。
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负责护林员从业人员聘用、审核、合同签订,公益岗位人员绩效考评细则的制订、实施,日常工作抽查监管,工资发放。
村委是乡村公益性岗位用工主体,负责对本村公益性岗位人员选聘推荐、工作安排与日常管理。
坚持项目全过程公示公告制度,保证项目实施过程中做到公开、公正、透明。
(三)强化资金监管。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实行专账核算,封闭运行。由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人民政府按月及时将护林员劳务报酬上报县林业局,县林业局汇总审核后,上报财政局通过社保卡拨付给每位生态护林员。
(四)强化绩效考核。将生态护林员选聘和管理工作纳入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人民政府工作单项年度目标,严格绩效考评,确保完成巩固脱贫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