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 标 邀 请 书
致:
(略) 水利规 (略) 海水淡化试验基地(以下简称“海淡基地”) (略) 抚宁县,该基地有独立房屋一套(D11-101)其他房屋14间(2号楼:2-409、2-410、2-411、2-412、2-413、2-418、2-419、2-420、2-421、2-422、2-423、2-423A、2-425、2-426)。由于房屋年久失修,普遍存在墙体开裂、霉变、墙皮脱落;装饰性构造物脱漆掉皮氧化变色、门及门框破损变形;卫生间腰线破损、局部瓷砖空鼓脱落;顶棚装饰性材料霉变;地下室接近地面的地面墙体霉变、大理石地面局部破损、室内装饰性材料起鼓变形;房屋外墙及构造柱起皮开裂;纱窗全部风化破败;院落围墙墙体起鼓掉皮、围墙顶帽疏松开裂脱落,等等。破损部位大小不一面积不一且分散在不同房间和部位。为保证海淡基地的正常运行,2023年3 (略) 院长办公会议决定对海淡基地房屋进行全面修缮。由于工程规模小破损部位凌乱分散,故决定采取邀请招标方式择优选择施工单位。邀请具有装修经验的施工单位前来投标,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你单位收到本邀请书后,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包括手写、打印、印刷、传真)确认已收到本邀请书,回函视为你单位有意愿参与投标。
我单位将于2023年3月23日15时组织现场查勘。投标人可自行携带标尺及测量仪器评估工程量,记录需要修缮的内容和部位,以便后续投标报价。
投标截止日期为2023年3月27日15时,迟到的投标书将不予受理。联系人及邮寄地址见落款。
投标报价书内容要详实,涵盖所有需要修缮的部位,格式不限。我单位将对各个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评审,包括项目是否齐全,工程量及单价是否合理等因素,初步确定拟中标的候选人,但不保证最低标价中标。投标报价书不能作为最终的合同价格,我单位将对拟中标的候选人的投标报价书进行进一步的详细评审,确定审核价格。审核结束后,我单位将召集拟中标的候选人就其施工方案和报价进行实质性谈判,双方达成一致后确定施工方案和合同总价,作为最终的投标候选人,签订施工合同。
项目名称: (略) 海水淡化试验基地房屋修缮工程
本项目为无标底招标,施工工期为30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23年4月1日,如有变化以我方通知为准,质量标准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和规范规程,验收合格。
招标人: (略) 水利规 (略)
地 址: (略) 海淀区车公庄西路21号
联系人: 夏研(*)、王春明(*)
电 话: 010—*
传 真: 010—*
202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