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场监管事务服务中心检验设备采购(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5-01-03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招标文件中第一章投标人须知表中第36条关于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更正为:代理服务费由两部分之和组成,第一部分为第一次招标产生的代理服务费即7656元。第二部分为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2011]534号文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收取。按照货物类计算。
更正日期:2025年01月03日15时40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备份文件递交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 (略) 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2.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为30分钟、二次报价提交的时限为30分钟(如有)。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响 (略) 理。 3.请供应商自行准备笔记本电脑并下载好对应的CA认证证书,供应商可自行决定现场解密或远程解密,开标现场解密的需自备设备、自行操作。同时供应商须自行准备好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至代 (略) ,供应商因无备份文件导致评审无法继续的按照无效响 (略) 理,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而 (略) 上递交的响应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关于具体的备份文件的格式、存储、密封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场监管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 (略) (略) (略)
联系方式:李先生024-(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翰林 (略)
地 址: (略) (略) 武平街
联系方式:024-(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苑女士
电 话:024-(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