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 (略) 生态环境局柳河县分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柳河 (略) 年产10万m3商品混凝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二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 ;通讯地址: 柳河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
一、项目名称:柳河 (略) 年产10万m3商品混凝土建设项目
二、建设地点: (略) 柳河县五道沟镇教堂子村
三、建设单位:柳河 (略)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广信 (略)
五、项目概况:本项 (略) 柳河县五道沟镇教堂子村,占地为工业用地,面积为6207㎡。新建商品混凝土生产线1条及配套设施,成后年生产商品混凝土10万m3。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
1 、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储池,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抽,不外排;冲洗废水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全部回收利用,用于混凝土搅拌。
2、设置水泥筒仓2个;粉煤灰/矿粉筒仓2个,配置4套仓顶脉冲反吹式布袋除尘器,进料粉尘经各自仓顶脉冲除尘器处理后,分别经距地面20m(DA001、DA002、DA003、DA004)排口排放;搅拌过程中的粉尘经设备自带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DA005)排气筒排放;装卸及存储过程中的粉尘采取料库全封闭、输送封闭式皮带走廊、配备喷雾降尘装置等措施;要采取苫布覆盖、厂区内地面硬化、定期清扫路面、洒水抑尘、控制车速等。
3、产噪设备要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震,优化项目平面布置,主要噪声设备远离厂界等。
4、生活垃圾,污泥和沉渣、废混凝土渣、破损布袋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除尘器回收的粉尘砂石分离机分离的砂石回用于生产;废机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5、源头防控、分区防渗。砂石料库、搅拌站及三级沉淀池底部采取防渗措施;全厂混凝土硬化,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6、本项目冬季不生产,无需采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