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合同段和A5合同段预计工期:计划开工2015年11月,连续工期24个月。
A2合同段、A3合同段、A6合同段和A7合同段预计工期:计划开工2015年11月,连续工期13个月。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
3.1.1A1合同段和A5合同段: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 (略) 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公路路面专业一级资质。
A2合同段、A3合同段、A6合同段和A7合同段: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 (略) 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1.2A1合同段和A5合同段:自 * 日以来成功完成2个一级或高速公路路基路面工程类似施工业绩项目。
或者自 * 日以来成功完成2个一级或高速公路路基工程类似施工业绩项目和自 * 日以来成功完成2个一级或高速公路路面工程类似施工业绩项目。
A2合同段、A3合同段、A6合同段和A7合同段:自 * 日以来成功完成2个一级或高速公路路基工程类似施工业绩项目。
3.1.3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以上条件申请人需同时满足。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每个申请人可对2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且允许中1个标;被宁 (略) (略) 门评为2014年度AA级信用等级的申请人,最多可对3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且允许中2个标段。允许中2个标的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时,其拟投入的人员、机械设备和试验设备应不得重复。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 (略) , (略) [1],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5每个申请人不得以挂靠方式、相互串通方式、借用其他单位资质方式,及提供伪造、变造资料方式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严格按照国家 (略) (略) 理。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本次 (略) 网上报名,有意参加本次资格预审的申请人,请登录 (略) 公 (略) (http:/ *** ),仔细阅读《招投标人办理CA身份认证锁的通知》及《网上报名系统使用帮助》,通过CA认证的方式办理相关业务。(办理CA锁业务及平台 (略) (略) 神州 (略) ,地点: (略) 市 (略) 区人民大会堂南侧国贸大楼B503;联系方式: *** 、 *** 、 *** ,如需费用请自理)
5.2请申请人于 * 日起至 *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 (略) 时间,下同),在 (略) 公 (略) (http:/ *** ) (略) 上报名,同时上传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经办人身份证等(上述证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以pdf格式上传彩色扫描件。已购买电子签章的 (略) 选择是否使用电子签章,招标人不对电子签章作为审核硬性要求)。参加多个标段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资格预审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5.3申请人上传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审核通过并缴纳资格预审文件费用后,申请人下载《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费用缴纳帐号由报名系统自动生成, (略) 银或汇款缴纳。申请人应于资格预审申请报名截止时间前缴纳购买文件相关费用,申请报名截止后,网上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无法缴纳相关费用,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承担。申请人成功缴纳资格预审文件费用后,自行下载电子版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略) 付款票据复印件到 (略) 公 (略) 401室开具发票,联系人:金会计,联系电话: *** 。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 日9时00分,申请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00分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至 (略) 公共资 (略) 。
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需授权书原件)须携带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上述证件彩色扫描件(加盖法人公章),于开标当日8时30分至9时00分,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至 (略) 公共资 (略) 。 (略) (略) 审查,如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不是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本人或携带上述证件(原件)不齐全的,招标人将拒绝接受申请人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略) 同时在()、 (略) 公 (略) (www.nxz *** )及 (略) (略) 站(www.nxcd.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公 (略)
地址: (略) 市 (略) 中路175号 (略) 高 (略) 609室
邮编: ***
联系人:唐先生
电话: ***
电邮: * 63.com
* 日
[1] (略)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 (略) 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略) (略) 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