馆陶县自然 (略) 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馆自然告字[ * ] * 号)
馆自然告字[ * ] * 号 ***
经馆陶县人民政府批准,馆陶县自然 (略) 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 年77号 | 宗地总面积: | * .78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老 * 国道东侧、湖北路南侧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2.3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25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35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或等于50 | ||
主要用途: |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区位 | |||
土地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土地级别 | ||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 .78 | 三级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 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现状土地条件: | |||||
起始价: | * 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
备注: | 该宗地为棚户区改造项目。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 年02月11日至 * 年03月02日到邯郸市人民东路 * 号 (略) B座 * 室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 年02月11日至 * 年03月02日到邯郸市人民东路 * 号 (略) B座 * 室 (略) 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 年03月02日17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 年03月03日17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 * 年03月04日16时00分在馆陶县公 (略) 九楼 * 室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八、 联 (略) 帐户
联系地址:邯郸市人民东路 * 号 (略) B座 * 室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 ***
开户单位:
(略) :
银行帐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