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足临床诊疗需求,详见采购需求
二、相关标准:按国家、行业相关现行标准执行
三、技术规格:主动脉球囊反博仪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
1,系统主机小巧便携, (略) 内及各种转运场景使用。
2,采用全氟磺酸除凝系统,持续不间断全自动除凝,无需积水瓶或电热除凝,无需人工定期倒水。
3,采用涡旋式压缩泵的气动系统,充放气速度快,泵速度可自适应患者心律,根据患者心率自动调整马达速度。
4,操作方式为全触摸操作,无需按键辅助。
5,系统内置中、英文以及其他多种语言,可按需切换。
6,可折叠彩色液晶屏,显示 (略) 域分开。
7,支持光纤导管并兼容传统导管。
8,具备安全盘隔离装置,将高压的气动系统与导管系统隔离,保证病人安全。
9,电源线可自动回收,无需人工手动绕线。
10,配备两块锂电池,续航时间达180min以上。电池可热插拔,方便无交流电情况下转运病人时更换电池,无需停机,操作简便。
11,具备持续导联故障检测功能,在电极片或电 (略) 或连接不畅时,能够自动检测到导联故障并予以准确提示。
12,配备可重复充气氦气瓶,可供系统连续使用3个月。
13,使用光纤球囊时,系统自动调零,无需人工提前手动调零。系统定期自动进行压力体内再校准并可根据需要随时手动进行压力校准。
14,具备高T波抑制功能。
15,具有高质量光纤压力信号及传统压力信号的低电平输出功能,可直接光纤压力或传统压力信号输入至床旁监护仪。
16,配备原厂多普勒仪装置,方便随时检查病人下肢血流情况,预防下肢缺血并发症的发生,防止医疗事故。
17,显示屏上可实时显示氦气容量及电池状态或可用时间,以便掌握何时更换气瓶及电池,并显示球囊充放气状态,最大限度的了解机器工作状态。
18,具备自动检修软件, (略) 内维修人员快速排查故障。
19.配备适合其他品牌耗材的转换接口。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交货时间:所有设备交货并完成安装及调试至正常使用30日历天。
2.交货地点: (略) (略) 。
3.交货方式:货到采购人指定安装位置,包括货物安装、调试及验收合格(交钥匙项目)
4.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医疗设备全部进场经采购人验收签字确认无质量问题,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40%,设备全部交付使用并经验收确认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50%,剩余10%在设备验收合格3年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30个工作日内无息一次性付清。若质保期承诺超过3年以上的,还须提供厂家对剩余质保期出具的且加盖厂家公章的质保承诺书,方可进行支付。
五、服务标准:★1.所投产品或设备生产日期/出厂日期均不能超过一年。
★2.所有设备无条件 (略) (略) 信息系统,终身免费提供对接所需要的设备端口、接口文档参数、设备配套软件安装包及配套服务、软件注册码、 (略) 方所需要的软件。 (略) 系统需产生相关费用,均由中标方承担。
3..由于中标人的原因导致不能正常完工或者货物(服务)不能正常交付使 (略) 正常运营的,逾期 1-5 日内按货款的 0.5%/天扣除,逾期 6-20 日内按货款的 1%/天扣除,逾期 21 日及以上扣除总货款的 30%。如遇不可预测因素导致延期不能正常交付,经采购人同意后,以协商结果为准。
4.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产品安装调试、接口费、试运行测试通过验收、培训、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系统升级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税费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5.所有项目现场施工、安装等程序须无条件配合消防验收工程。
6.本项目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现场踏勘的一切费用自理。为保证投标人所投货物品质、规格等最大限度满足本次采购需求,建议投标人自行现场踏勘。
六、验收标准:1. 验收程序:本项 (略) (略) 《关于转发< (略) (略) 关 (略) 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浏财函[2024]5号)文件规定进行一次性整体验收。
1)验收主体:采购人
验收组织方式:委托第三方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否
是否邀请专家:是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是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中标人应负责按照采购人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 (略) 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
3)履约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本项 (略) (略) (略) (略) 《关于转发< (略) (略) 关 (略) 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的通知》(浏财函[2024]5号)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一次性整体验收。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符合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技术响应内容;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符合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响应内容;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符合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商务响应内容商务履约验收内容。
6)履约验收内容和验收标准:验收内容包括每一项技术和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验收标准包括所有客观、量化指标。
3.1项目验收国家、省、市、县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省、市、县规定执行,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并出具符合要求的检测报告,检测费用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3.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3.4 医疗设备货物到货后,采购人组织有关单位, 会同中标人到现场进行清点, 清点货物数量、品牌、配件等与本合同的约定是否相符。货物有丢失或损坏, 或者货物的包装、品种、型号、规格等不符合合同约定的, 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退回更换或补齐货物, 中标人实际交货时间以最终补齐货物时间为准。参与交货验收的单位在货物清单上共同签字。此签单仅作为中标人交货的凭证,不作为中标人货物是否合格的最终依据。若中标人的产品经送检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或安装后因产品质量问题未能通过验收的,中标人仍应当向采购人承担违约责任。 中标人在验收前向采购人提供汇集成册的全套技术文件及资料、具有法律效力的质量保证、保修维护文件,以及安装、试运行、培训、初验报告等文档。
3.5设备到货安装调试完成后,需由货物使用单位使用1-3个月,使用无质量问题即可由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交验收,采购人与中标人双方签署验收证书后,才视为验收合格,并开始计算质量保证期。如果由于产品和设备本身原因在三十天内调试而未能获得通过,中标人必须更换一套新的同型号且符合相关技术性能的产品,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项目建设实施要求:
1.产品运输、保险及保管
1.1中标人负责产品到交货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所产生的一切材料费、工具费、人工费、手续费、差旅费、食宿费和加班费等,由于搬运、装卸、吊装及运输不当造成的各种事故责任和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1.2中标人负责产品在交货及安装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1.3中标人负责其派出的安装调试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2. 安装调试
2.1中标人负责产品免费送货上门,免费安装、调试,由此所产生的一切材料费、工具费、人工费、手续费、差旅费、食宿费和加班费等,均由中标人承担。安装调试期间所发现一切安全和质量事故及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2.2中标人送达产品及进行安装调试,应提前两天以上和采购人及采购用户单位取得联系,以便采购人及采购用户单位安排验货和配合安装调试等工作。中标人须加强安装调试过程的组织管理,所有安装调试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操作的有关规章制度, 持证上岗。
2.3中标人提供的产品保证为全新原装出厂设备,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在交货的同时应向采购人提交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记录、全套技术文件及资料、详细操作说明书、进口产品报关单(如为进口产品需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质量保证、保修维护文件,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清点货物。
2.4到货后,采购人组织有关单位,会同中标人到现场进行清点,清点货物数量、品牌、配件等与本合同的约定是否相符。货物有丢失或损坏,或者货物的包装、品种、型号、规格等不符合合同约定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退回更换或补齐货物,中标人实际交货时间以最终补齐货物时间为准。参与交货验收的单位在货物清单上共同签字。 此签单仅作为中标人交货的凭证,不作为中标人货物是否合格的最终依据。
2.5 调试由中标人负责,中标人为运行调试提供技术和产品的必要条件。并应向采购人有关人员讲解产品和系统结构与计划调试方法,包括系统的性能、技术特点、调试技巧等有关技术原理、方法,解决调试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
2.6 在交货的同时应向采购人提交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记录、全套技术文件及资料、详细操作说明书、进口产品报关单(如为进口产品需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质量保证、保修维护文件,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清点货物。
3.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3.1中标人提供的产品保证全新原装出厂设备,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应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提供的产品原始样本、技术资料应和投标文件的技术参数一致,应符合我国有关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
3.2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二年。质保期内所有软件维护、升级和设备维护等要求免费上门服务。 质保期内需提供原厂售后维修服务(投标人需供售后服务承诺并需制造商盖章)。
3.3售后服务
3.3.1 系统维护。要求提交以下内容:
1)定期维护计划。
2)对采购人不定期维护要求的响应措施。
3)对用户修改设计要求的响应措施。
3.3.2技术支持
1)提供7×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
2)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提供技术人员值守服务。
3.3.3故障响应
1)提供7×24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
2)故障电话响应时间不超过1小时,协助采购人排除故障。一般故障要求能在 2 小时内排除,较大故障要求能在12小时内排除,重大故障要求在24小时内排除。
3)备件服务:遇到重大故障,提供系统所需更换的任何备件。
4)设备维修期间须提供相应的备用设备, (略) 工作的正常进行;
3.3.4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包括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质保期内因故障导致停机时间超过30日的,供应商应延长相应时长的质保期;质保期内中标供应商负责对产品维护保养每年不少于4次;
3.3.5质保期内所有的质量问题、备品备件、软件维护、升级和设备维护、更换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
3.3.6投标人投标时需提供产品主要备品备件、耗材清单和长期供货的优惠价格和承诺。在质保期满后的3年内,如出现需要更换主要备品备件、耗材清单等情况,中标人必须按投标文件内所提供的优惠价格进行供货。
3.3.7 中标人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和设备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维护保养的情况下,具有使采购人满意的使用性能和使用寿命。
3.3.4免费现场培训:
1)、培训内容:产品的结构、性能、安装、调试及维修方法,使受培训人员能正确进行操作产品性能和常见故 (略) 理,以及招标文件中所涉及的技术内容。
2)、培训地点:产品制造厂的技术支持中心或采购用户单位所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