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链条配件加工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略) (略) 白沙河街道张戈 (略) 6号 | |
建设单位: | (略) 奥可金属制品厂(个体工商户)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潍坊 (略) | |
公示时间: | 2024年10月23日 至 2024年10月29日 | |
项目概况: | (略) 奥可金属制品厂位于 (略) (略) 白沙河街道张戈 (略) 6号。企业拟投资(略)元建设链条配件加工项目,不涉及铸造,租赁 (略) 的部分现有厂房、建筑面积600平方米; (略) 理加工链条配件1000吨,建设内容包括滚筒、截断机、清洗槽、脱水机、淬火炉、回火炉等主要生产设备64台(套)。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滚加工、冷却、清洗、脱水工序废水经 (略) 理后循环使用,不得外排;生活污水经 (略) 理后,定期清运作农肥;厂区需进行雨污分流设置;所有与污水的贮存、输运、处理等有关的构筑物均须进行 (略) 理,防止污染土壤及地下水。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淬火工序产生废气集中收集,经静电式淬火油烟 (略) 理后,通过1根高度不低于15米的排气筒(P1)排放,VOCs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相关标准,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3-2019)表1相关标准,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略))表2相关标准。 采取合理有效措施,使厂界VOCs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3相关标准,厂区内NMHC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略))附录A表A.1中特别排放限值,厂界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略))表2相关限值。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厂区及生产设备 (略) ,采取减振、隔音等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使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中2类标准:≤60(昼)/50(夜)分贝。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规范收集、 (略) 置,确保固废得到妥善安置,防止造成二次污染。静电式淬火油烟净化器收集的废油、 (略) 理站回收的废油、 (略) 理站污泥沉渣、废淬火油、废油桶属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 (略) 置,其暂存场所建设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略))相关要求,危险废物转移实行转移联单制度,防止流失、扩散;并按规定使用危险 (略) ,申报危险废物相关资料。废金属屑、废石英砂属一般工业固废,委托具备主体资格和相应技术能力的单位运输、 (略) 置,其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环境保护要求。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运至光大环保能源(平度)有 (略) 理。 (五)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种环境安全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合理、有效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 (略) 理各类环境突发事件的能力。 (六)落实《报告表》中制定的环境监测计划,按技术规范要求开展监测。废气排气筒,应按照排污口规范化要求进行设置,设置便于采样、监 (略) ,在排气筒附 (略) 设置环保标志牌。 (七)按环保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完善的环保管理制度和信息公开制度。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途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回应和解决公众关切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 (八)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依法依规对污染防治设施开展安全评价、评估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主管部门。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审 批 单 位 | 名称: | (略) (略) (略) |
联系电话: | (略) | |
传真电话: | ||
通讯地址: | (略) (略) 79-2号( (略) 民服务中心)A区2楼 | |
邮政编码: | (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