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审服(环)函发〔2024〕155号
(略) 文物管理处:
你单位委托宁夏创信 (略) 编制的《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宁夏段)明长城横城至花马池(银川段)文化旅 (略) 部分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及相关材料收悉。我局于2024年8月14日组织专家对“报告书”进行了技术审查,提出审查意见(见附件)。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该水土保持方案。现函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 (略) 兴庆区横 (略) 张家边壕村,为 (略)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 (略) 、 (略) 改造,路线全长48.91km,其中 (略) 21.68 km,扩建10.76 km,利用 (略) 16.47km。项目总占地14.8hm2,均为永久占地,占地 (略) 用地、荒草地。施工期土石方开挖总量0.*m3,回填总量0.*m3,挖填平衡。项目总投资917.*元,其中土建投资768.*元。项目已于2022年8月开工, 2022年12月完工,总工期5个月。
二、需要做好的重点工作
(一)将水保措施纳入主体设计
工程水土保持要结合建设条件以及地形、地貌等因素,进一步优化占地面积、施工工艺、土石方量。按“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水土保持工作方针,将水土保持措施内容纳入主体设计并细化。
(二)严格按照防治分区落实水保措施
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 (略) 工程区1个防治分区。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及总体布局、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是水土流失的重点时段,水土保持措施选择合适的时段尽快实施,减少因项目建设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合理安排施工,防止重复开挖等问题
对施工组织进行合理安排,减少开挖量和弃方量,避免重复开挖和土方的多次倒运。项目所产生的弃土弃渣应综合利用,不能综合利用的,需堆放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专门存放地,并采取措施保证不产生新的危害。尽量减少扰动地表面积,对施工扰动区域进行土地整治。
(四)落实各项措施费用
同意水土保持投资概算方法、编制依据。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总投资233.*元,其中工程措施204.*元,临时措施5.*元,独立费用9.*元,基本预备费0.*元,水土保持补偿费14.*元。
(五)落实“方案”中提出的其他建议和要求
三、其他主要事项
(一)加强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工程开工前将水土保持工作管理机构、负责人、联系人等报辖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并定期报告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接受辖区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项目地点、规模、水土保持措施如发生重大变化或作出重大变更的,应及时补充或修改水土保持方案,重新报我局审批。此水土保持方案自批准之日起满3年,生产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水土保持方案需报我局重新审批。
(四)你单位在主体工程竣工投产前自主进行验收,验 (略) 水务局进行备案。
(五)本批复仅批准该项目在水土保持方面的分析、预测、措施、结论是可行的。你单位须依法依规报批选址、规划、用地、施工等手续,并获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和运营。
附件:《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宁夏段)明长城横城至花马池(银川段)文化旅 (略) 部分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
(略) 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4年9月2日
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宁夏段)明长城横城至花马池(银川段)文化旅 (略) 部分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
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宁夏段)明长城横城至花马池(银川段)文化旅 (略) 部分建设项 (略) 兴庆区横 (略) 张家边壕村,为 (略) 项目。2021年4月6日, (略) 审批服务管理局以“银审服(批)发〔2021〕64号”文件对项目初设予以批复(项目编码:2103-*-22-01-*)。主要建设内容为: (略) 、 (略) 改造,路线全长48.91km,其中 (略) 21.68 km,扩建10.76 km,利用 (略) 16.47km。
项目总占地14.8hm2,均为永久占地,占地 (略) 用地、荒草地。施工期土石方开挖总量0.*m3,回填总量0.*m3,挖填平衡。项目总投资917.*元,其中土建投资768.*元。项目已于2022年8月开工, 2022年12月完工,总工期5个月。
项目区地貌类型属缓坡丘陵,气候类型属大*性季风型气候,年平均气温8.9℃,多年平均降水量192.9mm,平均风速2.6m/s。土壤类型主要为灰钙土、风沙土,植被类型为荒漠草原植被。项目区土壤侵蚀以中度风力侵蚀为主,侵蚀模数为2800t/km2?a,项目区属省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容许土壤流失量为1000t/km2?a。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相关规定, (略) 审批服务管理局于2024年8月14日组织召开了《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宁夏段)明长城横城至花马池(银川段)文化旅 (略) 部分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以下简称“方案”)技术审查会,参加会 (略) 水务局、 (略) 兴庆区农业农村与水务局、 (略) 水务局,建 (略) 文物管理处,方案编制单位宁夏创信 (略) 等单位的代表及特邀专家,会议成立了专家组(名单附后)。
与会代表和专家观看了现场影像资料,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该项目前期工作、工程概况的介绍,方案编制单位关于方案报告书内容的汇报。经过质询、讨论与评审,形成以下审查意见:
一、项目水土保持评价
(一)同意水土保持制约性因素的分析与评价结论。
(二)同意对工程占地、土石方平衡及施工工艺与方法等的分析与评价。
(三)同意设计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措施的评价。
二、水土保持防治责任范围
同意本阶段方案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14.8hm2。
三、水土流失预测
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预测内容、时段和方法。经预测,项目建设扰动地表、损坏原地貌面积14.8hm2,可能造成新增水土流失量414.4t。建设期为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重点时段,道路工程区是本项目新增水土流失的主要区域。
四、水土流失防治目标
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标准等级执行北方风沙区一级标准,基本同意设计水平年的防治指标值为:水土流失治理度85%,土壤流失控制比0.8,渣土防护率87%。
五、防治分区及措施总体布局
(一)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 (略) 工程区1个防治分区。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及总体布局。
六、分区防治措施布局
同意分区防治措施,分区防治措施如下:
工程措施:排水边沟615m,砾石压盖14.74hm2。
临时措施:洒水抑尘5762.5m3。
七、水土保持组织设计
同意水土保持施工组织及进度安排。
八、水土保持投资概算
同意水土保持投资概算方法、编制依据。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总投资233.*元,其中工程措施204.*元,临时措施5.*元,独立费用9.*元,基本预备费0.*元,水土保持补偿费14.*元。
九、水土保持监测
同意方案提出的不开展水土保持专项监测的建议。
十、水土保持效益分析
同意水土保持效益分析,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后,建设区水土流失可基本得到控制,生态环境得到一定程度改善。
十一、“方案”需要修改补充的内容
1.完善综合说明、项目组成,复核防治责任范围及土方量;
2.完善主体工程水土保持评价相关内容;
3.复核水土流失预测面积及结果;
4.完善水土保持措施布局及体系;
5.复核水土保持措施工程量及总投资;
6.完善水土保持措施布局等相关图件。
综上所述,专家认为本方案编制符合有关技术规范的规定和要求,同意通过审查,经补充、修改完善后上报。
2024 年 8 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