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宁县 *** 坑口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公众参与调查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寿宁县 *** 坑口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项目
建设单位:寿 (略)
总 投 资:1660万元
建设地点:宁德市寿宁县坑底乡长岭村
建设性质:新建
产品方案:矿山产品为建筑用花岗岩矿石,项目总产量为10万m3/年。本矿矿石主要用于加工建筑用碎石,矿石爆破下来后进行破碎加工成1~2或2~4cm的碎石,销售给建筑工地等需求方作为混凝土骨料;深部质量较好的可作建筑用条石、块石综合利用,条石规格一般为0.24m×0.24m×0.8~1.5m或0.21m×0.21m×0.8~1.5m;块石规格一般为0.24m×0.24m×0.3~0.5m或0.21m×0.21m×0.3~0.5m。粒径小于0.5cm为副产品石粉,产生率约1%,石粉产生量为1000m/a3,作为机制砖原料外售进行综合利用。
职工人数:总共10人,露采区6人、工作场地4人
项目运营期主要环境问题有废气、噪声、固体废物、风险等。
根据本项目生产特点,项目主要环境问题为:①矿山的开采将破坏地形地貌、景观和原有的自然和人工植被,造成土壤侵蚀,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矿山开采扰动地表、损坏水土保持设施、废土石堆放将造成水土流失影响等。②采矿作业过程产生的粉尘, (略) 分属于无组织排放,其将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③凿岩机、空压机、挖掘机以及破碎机、筛分机等设备会产生一定的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④爆破作业和运输过程会对区域附 (略) 两侧的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⑥矿山开采后植被消失,边坡岩土裸露,青山挂白,会对原生态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
二、建设单位简介
建设单位名称:寿 (略)
联系人:魏先生
联系电话: ***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项目选址是否认可;着重关心建设及使用过程存在的环境问题;了解公众对项目环境保护的建议。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发表关于该建设项目及环评工作意见与看法(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自本信息公示之日起,公众可在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发表对该建设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与看法,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建设单位:寿 (略)
2022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