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罗源县中房镇农村产业融合试点示范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中房镇食用菌产业园-1及中房镇食用菌产业园-2项目复垦方案及测绘服务采购项目 | ||
品目 | 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其他工程管理服务 | ||
采购单位 | 罗源县中房镇人民政府 | ||
行政区域 | 罗源县 | 公告时间 | 2024年04月03日 11:31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04月03日至2024年04月11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略) 东侨经济开发 (略) 10号怡和嘉园6号楼301室- (略) (略) 开标大厅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04月17日 09: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略) 东侨经济开发 (略) 10号怡和嘉园6号楼301室- (略) (略) 开标大厅 | ||
预算金额 | ¥1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小张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3-* | ||
采购单位 | 罗源县中房镇人民政府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罗源县中房镇中房居委会中房6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张先生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东侨经济开发 (略) 10号怡和嘉园6号楼301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小张/0593-* | ||
附件: | |||
附件1 | 领取磋商文件登记表.xls |
项目概况
罗源县中房镇农村产业融合试点示范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中房镇食用菌产业园-1及中房镇食用菌产业园-2项目复垦方案及测绘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东侨经济开发 (略) 10号怡和嘉园6号楼301室- (略) (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1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罗源县中房镇农村产业融合试点示范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中房镇食用菌产业园-1及中房镇食用菌产业园-2项目复垦方案及测绘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0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 | 罗源县中房镇农村产业融合试点示范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中房镇食用菌产业园-1及中房镇食用菌产业园-2项目复垦方案及测绘服务采购项目 | 1.00 | * | 项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否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成相应工作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
信息安全产品:不适用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专门采购包预留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专门采购包预留
预留比例:10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其他资格要求1: 供应商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以下资质: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农林行业(专业)*级及以上设计资质;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级及以上测绘资质。(注:需提供有效的资质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型企业。供应商须按照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范本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即服务由中/小/微型企业承包。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磋商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④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声明函须为原件。※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注: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资格承诺函: 1、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采购文件相关格式或《 (略) 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中“资格承诺函”)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2、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3、说明:3.1.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2.供应商可刪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03日 至 2024年04月1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东侨经济开发 (略) 10号怡和嘉园6号楼301室- (略) (略)
方式:参加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办理报名手续,可任意选择以下(1)或(2)方式中的要求进行办理:(1).现场报名:供应商须按《领取磋商文件登记表》表格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后送达我司【地址: (略) 东侨经济开发 (略) 10号怡和嘉园6号楼301室】办理报名手续;(2).通过电子邮件报名:供应商须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电汇或转 (略) 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凭证复印件及《领取磋商文件登记表》表格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发送至指定邮箱(*@*63.com),并联系项目经办小张0593-*办理报名手续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东侨经济开发 (略) 10号怡和嘉园6号楼301室- (略) (略) 开标大厅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4月1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东侨经济开发 (略) 10号怡和嘉园6号楼301室- (略) (略) 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1:银行账户信息
银行账户 |
开户名称: (略) (略) |
开户银行:中国 (略) 宁德东侨支行 |
银行账号:** |
特别提示 |
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磋商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采购包:***)的磋商保证金/招标代理费”。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罗源县中房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罗源县中房镇中房居委会中房61号
联系方式:张先生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东侨经济开发 (略) 10号怡和嘉园6号楼301室
联系方式:小张/05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张
电 话: 05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