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 (略) (略) 于2024年4月23日作出(2023)桂0481破申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广西粤 (略) (以下简称“粤东公司”或“债务人”)的破产重整申请,并于2024年5月7日作出(2024)桂0481破1号《决定书》,指定广西冠益律 (略) 管理人。
为实现债务人资产价值最大化,提高全体债权人的清偿比例,引进具有实 (略) 进行重整,现管理人向社会公开招募意向投资人,并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粤东公司概况
1.工商登记情况
粤东公司成立于2007年12月11日,注册资本为*万元人民币,住 (略) 北环大道224号岭南人家小区1#2#幢-2层1-007号商铺,法定代表人为宁侯杰,股东为广西华 (略) 、梁杰和陈一福,占股比例分别为65.87%、19.45%和14.68%;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取得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五金交电、建筑装饰材料、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外)、日用百货、水暖器材的购销代理(国家有专项规定除外);自有房屋租赁。
2.资产状况
目前,粤东公司名下登记有1宗土地( (略) 岑城镇坡田寨,面积为8450㎡,用于开发“岭南人家”项目二期)、5个车库(面积共计*.50㎡,但其中面积为7749㎡的车库已被拍卖,只是目前仍未办理过户手续)、1套住宅(建筑面积为186.96㎡)、68套商铺(面积共计7201.58㎡)和少量办公设备。其中,前述住宅、商铺及车库均位于“岭南人家”项目一期。
3.项目开发情况
粤东公司自2009年开始开 (略) 北环大道224号“岭南人家”项目,该项目分为一、二期进行开发。
目前,项目一期的16栋楼已完成开发,住宅已基本销售完毕,但部分房屋还未能办理房产证,现剩余1套住宅、68套商铺、338个小汽车车位以及241个摩托车位未售。项目二期于2014年12月开始开发建设,规划建设7栋楼(17#-23#楼,含住宅595套、停车位60个),占地面积12.7亩,总建筑面积为*.05㎡。现二期各楼栋的建设情况如下:17#、18#楼未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已完成部分桩基;19#-23#楼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19#-21#楼主体完成地下2层、地面20层,尚有8层未建设;22#、23#楼主体面积*.59㎡已封顶。
根据广西华夏资产土 (略) 在粤东公司预重整阶段出具的桂华夏资评报[2023]第92号《资产评估报告》,二期 (略) 场价值为26,*,二期地 (略) 场价值为33,*。另,根据 (略) 在粤东公司预重整阶段出具的《岭南人家二期项目工程招标控制价》,二期项目工程招标控制价为117,*,已建成部分不计算在内。
二、意向投资人的资格条件
1.意向投资人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依法成立且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
2.意向投资人应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且未涉嫌其他重大行政违法行为或被追究刑事责任;
3.意向投资人应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重整投资,且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并能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4.意向投资人应具备良好的经营管理能力,拥有房地产项目开发、运营管理相关经验者优先;
5.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意向投资人可联合参与投资,联合投资体成员均应符合上述资格条件,且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招募。
三、报名材料
拟参与本案重整投资的,投标人应提交以下报名材料:
1.主体资格材料。自然人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征信报告;法人、非法人组织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略) 意向投资的股东(大)会决议复印件、公司简介(内容应包括工商登记情况、股东及股权结构、生产经营状况、商誉信誉情况等)、公司近三年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2.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包括银行存款证明、主要资产权属证明等)。
3.意向投资人需 (略) 资产状况或拟自行展开尽职调查的,应提交《保密承诺函》(详见附件)。
4.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及通信地址的书面材料。
5.如为联合投资人的,还需提交表明联合投资的共同意向书及各投资人自愿对本次投资承担连带责任的共同声明,并说明各主体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
上述报名材料,须提供一式两份,且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投标人签名捺手印,并须在2024年6月11日18:00前通过邮寄或现场的方式提交至管理人处(地址: (略) 青秀 (略) 52-1号东方曼哈顿大厦23层广西冠益律师事务所,联系人:陈锡*、柳桂 *)。
四、遴选流程
1.初步筛选
管理人在收到报名材料后进行初步审查,以确认投标人的资格条件符合本公告要求。如管理人决定对投标人展开尽职调查的,投标人应予以配合。
2.交纳尽调保证金/投资保证金
(1)通过初步筛选且已提交《保密承诺函》的投标人可 (略) 的具体资产状况和项目的开发建设、销售情况等。 (略) 展开尽职 (略) 的财务资料、评估报告、审计报告、工程质量鉴定报告、债权申报及审查情况表等详细资料的,须交纳尽调保证金人民币**万元整(¥*);直接交纳投资保证金的,可不再交纳尽调保证金,管理人将在资料整理完毕后予以提供。
如投标人在尽职调查后决定不参与本案重整投资的,管理人将在5个工 (略) 退还尽调保证金(不计息)。
(2)投标人在尽职调查后确定了投资意向的,应与管理人签订《战略投资协议》,并按管理人的要求交纳投资保证金人民币*佰万元整(¥3,*);未在管理人指定期限内交纳投资保证金的,将丧失投资人遴选资格。
如投标人的重整投资方案未能成为正式的重整方案用于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或未通过债权人会议决 (略) 裁定批准的,投资保证金由 (略) 退还(不计息)。
(3)尽调保证金及投资保证金付至以下账号:
账户名称:广西粤 (略) 管理人
账 号:*7637
开户银行:中国工 (略) 支行
3.重整投资人的确定
已与管理人签署《战略投资协议》并交纳了投资保证金的意向投资人,需在管理人提供本案的评估、审计报告等资料后7日内向管理人出具重整投资方案(内容应包括:重整方式、重整范围、投资金额及支付时间、职工安置方案、生产经营方案、续建方案、销售方案等)。
管理人在收到方案后,将组织 (略) 、主要债权人进行磋商,并将磋商后形成的重整计划草案提交给债权人会议表决。重整计划通过债权人会议 (略) 裁定批准后,投资人应根据管理人的要求签署《重整投资协议》,届时,投资保证金将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五、其他事项
1.本公告不构成管理人对意 (略) 的邀约,不具有重整投资协议的效力。
2.管理 (略) 的资料,不作为对意向投资人的任何承诺和保证,意向投资人应独立判断、理解并进行决策,意向投资人认为有必要的,请自行开展尽职调查,并自行承担尽职调查所需费用。应当注意,项目后续开发、建设、经营、销售等过程产生的税费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测算。
3.一旦提交报名材料即视为完全同意本公告所确定的招募条件及流程,并同意承担所有投资风险。
4.本公告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同等适用,管理人有权根据重整工作进度合理调整招募进度, (略) 重整的重大事项, (略) 要求的,管理人可以中止、撤回或增加招募计划,管理人无需为此承担任何违约赔偿责任。
5.本公告由管理人发布,解释权归管理人,未尽事宜可联系管理人咨询。
诚挚欢迎社会各界报名参与本项目的重整投资!
广西粤 (略) 管理人
2024年5月10日
附件:《保密承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