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贵州省瓮安县玉华乡老虎洞磷矿采选工程选矿工业场地(土石方工程) | 项目编号: | SWUEEC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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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贵州省瓮安县玉华乡老虎洞磷矿采选工程选矿工业场地(土石方工程)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项目类型: | 工程类 | 变更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 | 2022-11-25 10:00 |
变更开标时间: | 2022-11-25 10:00 |
贵州省瓮安县玉华乡老虎洞磷矿采选工程选矿工业场地(土石方工程)
补遗文件-01
致各潜在投标人:
疑问1:投标人须知中7.2.1条关于履约担保的规定,要求缴纳履约担保方式为通过中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请问如本项目有幸中标, (略) 其他账户(非基本账户)银行转账方式或其他担保形式进行履约担保。
回复: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疑问2: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场地土石方工程、边坡支护工程、挡土墙工程、平台水沟工程、截水沟工程、护栏工程等。根据招标文件附件资料,本项目建筑物基础埋深最大为2.5米,无25楼100米以上建筑,无桩基,按照《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规定,三级资质即可满足本项目施工要求, 而招标文件要求一级资质过就是过高,是否有意向单位。
回复:根据地形图判断本工程开挖深度会超过24米(范围为23号边坡的中部),故要求地基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疑问3: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最高等级为一级,招标文件中要求“一级及以上资质",一级以上资质是指哪项资质?一级以上应该具备哪些资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属于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本项目所在地为贵州省黔南州瓮安县,根据《贵州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设置或者限定潜在供应商或者投标人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股权结构、规模、注册地等超出采购目的的非必要条件”,被列为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或者投标人的行为。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2.2.4 (2)企业业绩评分标准当中业绩要求是指已完工业绩还是正在实施的工程业绩,业绩的证明材料是否要竣工备案资料,是否存在条款不明确行为,请明确。
回复:文件中“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调整为“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已完工业绩应提供竣工备案证明材料,正在实施的工程业绩需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1.3条其他要求中“符合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的规定”调整为“符合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的规定及招标文件中关于废标处理的规定”。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瓮 (略)
2022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