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莲花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垃圾收集点升级改造项目)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略) 鼎湖区莲花镇人民政府 | ||
行政区域 | 鼎湖区 | 公告时间 | 2022年10月19日14:01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2年10月12日 | 更正日期 | 2022年10月19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杨小姐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58-* | ||
采购单位 | (略) 鼎湖区莲花镇人民政府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鼎湖区莲花镇人民政府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758-*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端州 (略) 敏捷广场六期F栋911室至913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758-* | ||
附件: | |||
附件1 | 关 (略) (略) 的通知.pdf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莲花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垃圾收集点升级改造项目)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0月1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略) (略) 发布的《关 (略) (略) 的通知》要求:自2022年10月14日起, (略) 外的来访办事群众必须提供“三天两检”或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行程码”显示黄码及经过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请先联系保安进行登记。因当前疫情防控需要, (略) (略) (略) 最新防疫规定和要求,对人员进出、交易现场环境等采取防疫管控措施,请投标单位预留充足的时间到达开标现场办理进场手续(各投标人应留意交易中心发布的相关进场通知,如投标单位委派的人员出现无法进入或被劝离的情形,造成投标文件无法递交的,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风险)。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2年10月19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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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鼎湖区莲花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鼎湖区莲花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07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端州 (略) 敏捷广场六期F栋911室至913室
联系方式:07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小姐
电话:0758-*
(略) (略)
2022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