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预算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适用,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现将《关于转发< (略) 财政局进一步做好单一来源采购项目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津滨财采〔2023〕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注意以下事项:
(略) 自贸试验区范围内的采购人,依法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实施政府采购的,应当对供应商的唯一性进行充分论证,并在公告成交结果时完整、准确载明采用该方式的理由。我区范围的其他采购人,比照前述要求实施。
附件1:关于转发《 (略) 财政局进一步做好单一来源购项目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附件2: (略) 财政局进一步做好单一来源采购项目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