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连航道二级航道整治工程宿迁段涉水类服务项目SLEJ-SQ-SSFW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宿连航道二级航道整治工程宿迁段资金已落实,招 (略) 港航事业发展中心。现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国信国际工程 (略) 对涉水类服务项目SLEJ-SQ-SSFW标段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单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时间要求,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航道起于京杭运河宿迁城区段(刘老涧船闸上游4.4km处),通过*运河船闸进入*运河,顺着建成后的宿连航道(*运河段)向北16km后接入东民便河,北行5km后转向东北沿建成后的宿连航道约4km接入路北河,然后顺着路北河向东北方向约20km通过军屯河船闸接入军屯河,再沿军屯河向东接入柴沂河,再向北跨越新沂河沿新开河至沭新南船闸下游锚地,沿淮沭新河向北17公里后向东通过古泊河船闸接入古泊河航道,全长102.2km(包含船闸段共15.5km)。
对宿连航道宿迁段全线按照二级航道进行研究,研究内容主要包括新建4座船闸,分别为宿豫复线船闸(*运河复线船闸)、枣林复线船闸(军屯河复线船闸)、明庄复线船闸(沭新河南复线船闸)、元兴复线船闸(古泊河复线船闸);改建桥梁3座,分别为:S245古泊河桥,汤圩桥,*庄桥;对全线航道不达到二级标准部分进行整治。工程投资(匡算)约为57.7亿元,工程费用(匡算)约为37.8亿元。
2.2招标范围
本次宿连航道二级航道整治工程宿迁段涉水类服务项目招标共设一个标段,即SLEJ-SQ-SSFW标段。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工程的:
(1)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编制服务:
1)查勘、测绘、数据和资料搜集;
2)工程建设规划专题论证、建设任务和规模合理性分析、建设线路和运营方案合理性、建设标准符合性、水工程建设的影响分析、防治与补救措施分析、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报告编制等内容;完成主管部门审查审批等涉及到的全部工作;
3)配合主管部门审查,负责技术评审会务工作等;
4)经评审后,完成水利行政主管部门的备案手续,取得行政许可决定书。
(2)防洪评价报告编制服务:
1)查勘、测绘、数据和资料搜集;
2)编制防洪评价报告,内容包括:涉水工程及设施与现有水利规划的关系与影响分析,与现有防洪标准、技术要求和管理要求的适应性分析,对行洪、排水的影响分析,对现有防洪工程、防汛抢险的影响分析,建设项目防御洪涝的设防标准与措施分析,对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的影响分析,提出改进方案、防治与补救措施、结论与建议等;
3)配合主管部门审查,负责技术评审会务工作等;
4)经评审后,完成水利行政主管部门的备案手续,取得行政许可决定书。
(3)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服务:
1)查勘、测绘、数据和资料搜集;
2)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内容包括: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防治责任范围及防治分区、水土流失预测、水土保持防治方案、水土保持监测、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方案实施的保证措施、结论和建议等;
3)配合主管部门审查,负责技术评审会务工作等;
4)经评审后,完成水利行政主管部门的备案手续,取得行政许可决定书。
(4)其他相关方案编制:
1)水系补偿方案编制;
2)航道整治工程施工导流方案编制;
3)航道整治工程度汛预案编制;
4)航道补水及汛期洪水调度方案编制。
(5)招标人要求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工作。
2.3 服务周期:
(1)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编制服务: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接到发包人通知后1个月内完成上述工程的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报告编制,3个月内取得上述工程的水利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许可手续。
(2)防洪评价报告编制服务: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接到发包人通知后1个月内完成上述工程的防洪评价报告编制,通过专家评审后7天内出具正式成果报送相关水利主管部门审批,20个工作日内取得上述工程的水利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3)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服务: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接到发包人通知后1个月内完成上述工程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编制工作且具备备案条件,3 个月内取得上述工程的水利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4)其他相关方案编制: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接到发包人通知后1个月内完成上述工程的方案的编制工作并通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
实际工作期可能会发生相应调整,承包人应服从发包人的统一工作安排。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投标人为中国大*境内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具有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业绩条件:
投标人2018年1月1日(以系统备案的交/竣工时间为准)以来,至少完成过一个公路或水运或水利工程的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编制或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或防洪评价项目。
(3)项目负责人条件: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具备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系统备案的交/竣工时间为准) 担任过一个公路或水运或水利工程的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编制或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或防洪评价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4)信誉条件:
(a)在最 (略) 公路水运工程信用等级(以投标文件递交当日等级为准)为C级及以上级别; (略) 无信用评价记录且上年度无失信行为记录的,其信用等级按暂定A处理;
(b)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c)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其他要求:
(a)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b)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
4.3联合体投标的,有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踏勘现场由投标人自行进行,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在踏勘现场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布,同时 (略) 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 (略) 宿城区洪泽湖路151号
联 系 人:马翔宇、胡学辉
电 话:0527-*
传 真:0527-*
招标代理:国信国际工程 (略)
地 址: (略) 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部园02幢7层
联 系 人:翟墨、李学山
电 话:025-*-8004(分机号)
工 作QQ :*
8、其它
8.1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公路水运项目招投标和信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苏交建〔2020〕5 号)及《 (略) 公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 号附件1)的规定,投标人应采用“ (略) 公 (略) 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编制生成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 (略) 公 (略) 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补充证明材料,并须保证所提供的网页截图与相关系统查询内容保持一致,否则补充证明材料无效。“ (略) 公 (略) 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未载明的信用信息不予认定。《投标报表》中的相关信息已能完整体现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或评标办法中相关评分项目的,无需重复提交补充证明材料。
8.2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双信封)。
8.3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建议投标人自行考察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8.4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参加现场开标,自行远程解密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本项目预约开始时间:2023年11月22日20:00,预约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9日23:59。下载招标文件时不收文件费用,但须缴纳平台服务费。
开标时间即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3日14:00,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3日14:30。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开标。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或逾期解密的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8.5本项目采用网上预约,不接受其他形式的预约。具体预约程序及注意事项:
(1)拟预约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
(2)拟预约单位应进入http://** 网站首页,依次点击“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交通工程”,经CA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后进行网上预约操作。
(3)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以便联系。
(4)预约单位通过系统完成网上预约操作后,可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核实是否已预约成功。预约成功的单位,请自行网上购买招标文件。预约单位务必自行检查是否已成功预约,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8.6未在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拟预约单位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注册程 (略) 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中的说明。在注册和预约中若对系统操作有咨询事宜,可联系江苏百盛 (略) ,联系电话025-*。
8.7投标人 (略) 公 (略) 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 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注:本公告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2023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