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格尔木市黄河路环境综合整治二期项目
建设单位: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编制单位:
监测单位:青海安丰 (略)
地理位置: (略)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 (略)
说明: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
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 号)、《水利部办公厅
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
(办水保〔2018〕133 号)、《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
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意见》(水保[2019]160)及水利部办公
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
[2019]172 号)等要求,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 2023 年 9 月
10 (略) (略) 主持召开了“ (略) 黄河路环境综合整
治二期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会议。
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和批复文件里的水土保持措施,水土流失指标均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和批复文件中的目标值。
项目位于海 (略) 市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黄河路,以
黄河路路西(昆仑路、西一路)为起点至黄河路路东(泰山路)为
终点南北两侧人行道路重新铺装,铺装面积 25917 ㎡,修复破损给
排水井 13 座,更换给排水井盖 40 个,更换垃圾桶 20 个,更换路
缘石 7476m。
项目建设总投资为 954 万元,项目于 2023 年 5 月开工,于 2023
年 9 月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