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敬梅的宅基地位于合浦县廉 (略) 二巷12号之一(原廉州镇郊区鸡射岭),原规划为四面见光的宅基地,现该户户主向我局申请四面挑檐。
经查,宅基地用地面积89.51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89.5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13.0平方米,*层。调整后用地面积不变,建筑占地面积89.5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48.59平方米,层数由原*层调整为*层,四面均挑檐0.8米,详见刘敬梅私人住宅楼建筑方案设计图。
为明确此宅基地调整方案及尺寸是否涉及其他权利人利益,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凡与该宅基地有利害关系的单位及个人对该宅基地调整方案有异议的,请于公示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意见(请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及有关证据,逾期无异议的,我局将给申请人办理该宅基地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我局办公地址:合浦县廉 (略) 160号,联系电话:0779-*。
特此公示。
附件:1.刘敬梅住宅规划红线图(拆建)
2.刘敬梅私人住宅楼建筑方案设计图
合浦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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