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泗县汉能 (略) 《泗县汉能绿建科技园(双创基地)年产1万吨光伏建筑一体化配套钢结构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表的项目 | |
项目名称: | 泗县汉能绿建科技园(双创基地)年产1万吨光伏建筑一体化配套钢结构生产线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泗县经济开发区G343与东三环交叉口 |
建设单位: | 泗县汉能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拓睿 (略) |
项目概况: | 泗县汉能 (略) (略) (略) 泗县经济开发区G343与东三环交叉口投资建设泗县汉能绿建科技园(双创基地)年产1万吨光伏建筑一体化配套钢结构生产线项目,项目利用现有已建成的标准化厂房,购置数控车床、组立机、焊机、喷涂机等设备,建成后可实现年产1万吨光伏建筑一体化配套钢结构的生产能力。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下料切割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于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抛丸废气经自带袋式除尘器处理后于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喷水漆及晾干废气经负压收集后通过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6)排放;打磨、焊接废气经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2、废水: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排放标准并满足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后排入开发区污水管网,进入泗县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最终排放至石梁河。 3、噪声:项目营运期噪声通过隔声、减振、加强员工个人防护意识、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及搞好厂区绿化等一系列有效防治措施后,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限值要求,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生活垃圾用垃圾桶进行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项目废边角料、金属粉尘、焊渣、废钢丸等定期外售处理;废漆桶、废抹布、废过滤棉、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活性炭等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库内,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受理该项目环评文件后,在泗县信息公开网站进行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泗发改备案【2023】19号予以备案,项目代码:2302-*-04-01-*。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受理地点:泗县数据资源管理局企业服务大厅环保服务窗口 联系电话:055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