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6日, (略) (略) 根据《深圳市升科科技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本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等要求对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略) (略) 成立于2007年02月05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250。项目已于2023年06月04 (略) 生态环境局龙岗管理局建设项目告知性备案回执(深环龙备【2023】295号), (略) 龙岗区坪地街道年丰社区坪梓路69号厂房2102-2栋2楼改扩建开办,从事热敏电阻PTC发热片的生产,年产量为500万件,主要生产工艺为配料、球磨、脱水、烘干、造粒、压片、烧结、磨平、上电极、测试、分选、组装、包装出货。厂房租赁面积为420平方米,劳动定员为12人。
项目属于排污登记类别项目,项目已于2020年05月12日办理了排污登记手续,登记编号为**X。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项目于2023年06月4日取得《 (略) (略) 改扩建项目告知性备案回执》(深环龙备【2023】295号);
2023年5月开始调试设备;
2023年5月进行采样监测;
项目从事生产至今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等。
(3)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投资57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5万元。
(4)验收范围
(略) (略) 改扩建项目中配套的环保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较环评时,本项目的性质、地点、规模、生产工艺、废水、废气、固废、噪声环境保护设施均未发生变化。因此,本项目不涉及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磨平废水:项目将磨平废水收集至沉淀池进行沉淀后,上层清水抽至清水池,再用于喷淋塔水喷淋除尘。沉淀池中的沉渣定期清理后作为一般工业固废处理。沉淀池底约10%(2.7t/a)的磨平废水不能用于喷淋塔水喷淋除尘,主要污染因子为COD、SS,定期收集至废水收集桶,交由有小废水资质单位拉运处理,不排放。
纯水机反冲洗废水:纯水机反冲洗废水污染物浓度极低,收集至清水池用于喷淋塔水喷淋除尘。
纯水机尾水:纯水机尾水为清净下水, (略) 政管网。
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工业园区化粪池处理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接入工业区污水干管,经市政管网纳入横岭水质净化厂处理。
2)废气
配料粉尘、球磨粉尘:项目配料粉尘、球磨粉尘产生量较少,经车间通排风设施对车间通排风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造粒粉尘、上电极粉尘:项目造粒粉尘、上电极粉尘经集气收集后经管道引至楼顶经水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DA001排放筒高空排放,未被集气装置收集的造粒粉尘、上电极粉尘,通过车间抽排风装置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烧结有机废气:项目烧结有机废气处理依托现有水喷淋+活性炭吸附设施进行处理,项目在隧道炉安装排气管道,将有机废气引至水喷淋+活性炭吸附设施进行处理后经DA001排放筒高空排放。
3)噪声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球磨机、混料机、油压机、磨片机、喷铝机、压片机、隧道炉、脱水机、粉碎机、振动筛、纯水机、空压机等设备正常运行产生的噪声。通过采取下述措施进行隔声降噪:
合理调整车间内设备布置,将厂房门窗设置为隔声门窗;加强管理,避免午间及夜间生产;同时对设备采取消声、隔声、减振处理措施;注意设备的保养维护,定期添加机油,使设备保持良好的运转状态,减少摩擦噪声;将空压机置于独立空压机房。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避雨堆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无害化处理。
一般 (略) 回收处理,处置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中相关要求。
项目危险废物主要为设备维护保养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含机油废包装物、废含油抹布手套以及废气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活性炭。项目设置危废暂存区,对危险废物分类存放,危废暂存区建设和维护按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修改单中的有关规定进行,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处置。
5)环境风险:项目采取以下措施:项目设置化学品仓库、危废暂存区,并对危废暂存区进行防渗漏处理,设置围堰;加强企业的环境管理水平,严格按照安全规范及国家相关规定加强安全监督管理;对出现的泄露及时采取措施,对隐患坚决消除;定期检查废气处理设施运行状况,做好管理台账。
四、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1)废气
监测结果表明,项目粉尘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项目有机废气有组织排放达到《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中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要求。
(2)厂界噪声
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3)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
根据验收监测报告,有机废气平均排放速率为4.93×10-2kg/a,升温时间按1h/d计,年工作300天,则有机废气排放量为14.79kg/a,未超过环评报告中排放量。
五、验收结论
根据项目验收监测和现场调查结果,该项目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可以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六、后续要求
建立健全企业环境保护责任制,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和环保定期考核指标。 (略) (略) 改扩建项目验收监测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