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五河县 (略) 五河县绿色食品产业园一 (略) 理站扩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 (略) (略) 行政审批和营商环境科。
联系电话:0552-(略)
地址: (略) (略) (略) 1166号
项目名称 | 五河县 (略) 五河县绿色食品产业园一 (略) 理站扩容项目 |
建设地点 | 五河县经 (略) 绿色食品产业园 |
建设单位 | 五河县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东晟环 (略) (安徽) (略)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为扩建项目,不新增用地,本次新增一座隔油调节池、一座事故池和3座好氧池,污水新 (略) 理规模400m3/d,扩建完成后全 (略) 理规模达1200 m3/d,本项目服务范围为五河县绿色食品产业园内的食品加工企业。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本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是污水 (略) 理过程中产生的恶臭气体。新增1套“水喷淋+活性炭吸附+生物滤池”除臭装置,用于新建的格栅、隔油调节池、事故池和改造的缺氧池 (略) 理,经处理后的恶臭气体经排气筒排放。无组织废气主要来源于UASB工序产生的沼气以及污水 (略) 理过程中的无组织废气。项目UASB工序产生的沼气经密闭管线收集后,采用脱水+脱硫+火炬燃 (略) 理后(略)烷无组织排放。 2.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包括设备冲洗废水、配药废水、沼气脱水废水、污泥脱水废水、喷淋废水以及进厂废水 (略) (略) 理后排入五河县城 (略) 理厂进 (略) 理,尾水排入新开河。 (略) 理工艺为“粗格栅+细格栅+隔油调节池+混凝气浮池+水解酸化池+UASB+厌氧池+缺氧池+好氧池+二沉池+混凝沉淀池”。 3.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污水提升泵、风机、曝气搅拌装置、曝气系统、硝化液回流泵等设备。噪声防治措施有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周边环境绿化等措施减少噪声的影响。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废脱硫剂、废生物滤池滤料、和脱水污泥收集后交由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再利用;危险废物主要为废化学品包装材料、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等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后续将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单位进 (略) 置。 5.环境风险 本项目建成后危险物质包括沼气((略)烷)、在线废液、润滑油、废润滑油、硫酸等;发生的风险事故类型主要有UASB厌氧池沼气发生爆炸和危废间液态危险废物泄露污染地下水事故。项目通过源头控制、分区防渗、跟踪监测和应急响应方面采取地下水污染控制措施,可最大程度降低地下水环境风险。新建事故池,用于事故废水的收集和暂存;废水进出口依托现有在线监测设备,厂区废水排放口及雨水排放口设置闸门等切断设施;配置风险防范应急物资,制定并落实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受理该项目环评文件后, (略) (略) 网站进行了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公众参与说明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该项目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逾期不提交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或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到本机关进行陈述、申辩。逾期不到的,视为放弃陈述、申辩权。 |
相关部门意见 | (略) 五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2406-(略)-04-01-(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