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高要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关于审批高要区富科大陂水库和竹洞水库维修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 (略) 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修订)》(肇府规〔2023〕10号)和《 (略) 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政府投资项目超概算问题的通知》(肇府〔2018〕9号)规定,以及高要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事务中心对高要区富科大陂水库和竹洞水库维修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审核意见,现函复如下:
一、为强化风险防控,提升洪涝灾害防御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原则同意你单位组织实施高要区富科大陂水库和竹洞水库维修工程项目(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309-*-19-01-*)。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为:1.富科大陂水库:(1)大坝坝顶加高,平均高度为0.65m,上游设C25钢筋砼防浪墙,坝顶高程为45.75m,防浪墙顶高程 46.35m。(2)重建溢洪道交通桥,交通桥净宽4.4m,桥面高程45.83m。2.竹洞水库:(1)桩号 B0+000~B0+048 坝段(L=48.0m)为双排充填灌浆,共布置98孔,总进尺1575.22m。(2)更换QL-3-SD型单吊式螺杆启闭机,螺杆直径不少于φ100,总长度约为6.0m,最大行程不少于4.7m等。
三、项目概算总投资76.46万元(见附表),其中工程费用65.5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7.28万元,预备费用3.64万元。
四、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财政资金安排解决。
五、项目单位应当通过在线平台如实、及时填报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信息。
请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
附件:高要区富科大陂水库和竹洞水库维修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核定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