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6月24日拟作出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24日--6月26日(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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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新疆呼图壁县库尔阿根河小土古里段中小河流治理工程 | 本项目位于二十里店镇以南,南起二十里店镇宁州户村,地理坐标:北纬44°0′8.203″,东经 86°58′57.217″,北至二十里店镇小土古里村,地理坐标:北纬 44°4′40.886″,东经 86°58′49.816″。 | 呼图壁县水利管理总站 | 新疆邦康 (略) | 本次河道综合治理范围位于库尔阿根河左岸呼图壁县宁州户村至小土古里村(对应桩33+500-42+600),综合治理河段总长9.1km,主要包括:新建左岸护岸 9.1km,纳洪口1座。 | (一)施工期废气影响环保措施及排放执行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