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惠 (略) 党组
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3年12月8日至2024年2月1日,十四届县委第五轮巡察第六巡察组 (略) 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4年4月2日,县委第六巡察组召开巡察反馈会 (略) 党组反馈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察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关于加强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集中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落实整改情况
(一)落实主体责任,细化整改任务。 (略) 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成立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整改措施, (略) 主要领导负总责,各分管领导牵头负责,相关科室和相关责任人具体负责落实巡察整改工作。
(二)立足长效机制,完善建章立制。自巡察整改工作以来,我局已先后完善了10项规章制度,通过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促进全体干部职工作风转变的过程,成为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过程。
(三)强化追责问责,用好巡察成果。巡察整改以来, (略) 党组对照清单举一反三,深挖问题根源,查找薄弱环节,运用第一种形态对干部进行提醒谈话,进一步严明纪律,筑牢第一道防线。
二、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学习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一 (略) 党组把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严格执行落实。2024年共召开10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召开25次党组会议,均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学习制度。二是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开展学习研讨7次,每次都做到严格审核把关研讨发言材料,切实做到专题聚焦、内容精准、研讨深入、成效转化明显。
2.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有短板”的问题。严格执行《中共惠 (略) 党组关于印发〈干部职工管理考核制度(试行)〉的通知》,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干部考核管理制度。
3.针对“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的问题。一是严格落实民政事业“十四五”规划。目前惠水 (略) 已完成工程建设,正在进行卫生清扫。星光村公墓已完成墓穴梯带开挖,已缴纳违规占用林地罚款,正在办理林地审批手续,交椅村公墓已完工待验收,明田街道农村公益性公墓正在修改完善方案,开展用地审批工作。二是强化殡葬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殡葬改革推进。已完成明田集中治丧点新建部分施工,正在进行内部装修;星光村公墓已完成墓穴梯带开挖,已缴纳违规占用林地罚款,正在办理林地审批手续,交椅村公墓已完工待验收。三是加强沟通对接,推动社工站体系建设。因机构改革,社会工作职能已于2024年6月划转至县委社工部,我局已于2024年7月15日向县委社工部发函移交相关工作。四是严格落实专项整治各项工作。4月25日印发《2024年民政工作要点》,将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纳入综合治理工作,开展交叉检查3次。
4.针对“聚焦职能职责推动工作有差距”的问题。一是加强对县流浪乞讨救助站的管理力度。严格物资出入库管理登记,建立《惠水县救助管理站物资采购管理制度》《惠水县救助管理站生活照料人员管理制度》,确保物资出入库有章可循。二是在州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重新印发了《惠水县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使用管理制度》,并指导乡镇开展好相关工作。
5.针对“惠民政策落实有温差”的问题。一是将符合特困救助的6名对象纳入特困供养,以2024年低保年度核查工作为契机,将全县重度残疾人全部纳入年度核查范围,全面开展举一反三排查,对符合纳入特困供养的,及时纳入供养救助。二是在2024年低保年度核查中对53名对象全部重新进行认定工作,并 (略) 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复核评估,其中全护理7人,半护理10人,全自理36人。对村(社区)干部开展了两期社会救助业务培训,同时召开惠水县民政系统社会救助政策法规业务培训会对全县各镇(街道)民政工作领导进行业务培训。三是印发《关于开展“明天计划”孤儿体检的通知》,组织全县散居孤儿 (略) 在院儿童到 (略) 集中体检,该项工作已整改完成。
6.针对“形式主义仍然存在”的问题。一 (略) 制定了药品管理制度,由 (略) 内备用药品进行造册登记,对药品进行标签式管理,防止出现过期药品。强化对老年人起室自备食品药品的清理,防止失智老人误食过期食品药品。对民政服务机构检查,下发整改通知限期整改;各民政服务机构每月开展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等自查并在月底上交自查自纠报告 (略) 。二是督促项目施工方于5月6日按照方案完成赤土村儿童之家门头及宣传栏制作安装,蛮纳村、水源村棋桌、餐桌配置并通过验收。由项目分管领导对项目负责人进行提醒约谈,印发《惠 (略) 关于成立招标工作领导小组及项目竣工验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规范项目招标及验收程序。印发《惠水县民政领域建设项目自查评估工作方案》举一反三对民政领域建设项目开展自查评估工作。
7.针对“项目管理力度不够”的问题。一是印发《惠 (略) 关于成立招标工作领导小组及项目竣工验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规范项目招标及验收程序,按照方案进行验收,确保项目建设质量。二是三都村、赤土村、排楼村儿童之家在开展竞争性谈判时,与中标单位协商后将结余资金5300元用作追加物资采购,已针对此问题做出具体情况说明。三是按方案为青山村、定理村、小石村儿童之家配置65寸电视机及四个 (略) 适老椅,严格按程序对项目进行验收。
8.针对“财经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一 (略) 已将相关车辆进行固定资产登记。二 (略) 在干部职工大会组织学习《惠水县倡导厉行节约“过紧日子”实施方案(试行)》《惠 (略) 食堂管理制度》,要求全体干部按月足额缴纳伙食费,财务室严格收支管理,按月将干部职工伙食费缴存到单位账户,2024年10月起已关闭单位食堂。
9.针对“干部培养力度不够”的问题。一是严格开展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完成5名股级干部同志的选拔任用程序。按照《惠水县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办法》的规定,开展股级干部调研考察等相关工作,目前已按程序配备股级干部。二是对长期在同一岗位的干部进行适当调整,强化干部多岗位锻炼。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决定,调整了两名干部的工作岗位。
10.针对“党风廉政建设弱化”的问题。一是狠抓全面从严治党。履行党组书记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将党风廉政 (略) 党组会、中心组学习会、干部例会、“三会一课”等学习内容。二是抓实党风廉政学习教育。广泛开展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宣传教育,召开警示教育会、机关党支部 (略) 党员上廉政党课,不断筑牢干部职工思想防线。
11.针对“巡察整改重视不够”的问题。加强与财政部门对接,按财政部门指导于8月27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组织学习《贵州省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借用公款管理暂行办法》,由分 (略) 长对财务室负责人进行提醒约谈。
12.针对“审计整改不实”的问题。2023年7月2日已调整24张护理床 (略) 使用,2024年7月21日已调整24个床头柜 (略) 使用;2023年6月28日已调整57张护理床、57个床头柜 (略) 使用,2023年11月5日已调整10张护理床、10个床头柜 (略) 使用,剩余18张护理床、18个床头柜 (略) 备用。
中共惠 (略) 党组
202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