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竹溪县 (略) 啤酒加工项目等2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25日-2024年7月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 (略) (略) 82号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719-*(环评科)
邮 编:*
序号 | 文件名称 | 建设单位 | 环评类别 | 环评机构 |
1 | 竹溪县 (略) 啤酒加工项目 | 竹溪县 (略) | 报告书 | 十堰豪景 (略) |
2 | 湖北协兴 (略) 鄂西北表面处理产业园建设项目 | 湖北协兴 (略) | 报告书 | 十堰豪景 (略) |
附件:竹溪县 (略) 啤酒加工项目公众参与说明.pdf
附件:竹溪县 (略) 啤酒加工项目合本.pdf
附件:鄂西北表面处理产业园建设项目公众参与说明.pdf
附件:湖北协兴 (略) 鄂西北表面处理产业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