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略) 2023-2024年净水材料聚*烯酰胺采购及服务
发布时间:2023-05-18 13:59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略) (略) 2023-2024年净水材料聚*烯酰胺采购及服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 (略) (略) 2023-2024年净水材料聚*烯酰胺采购及服务(项目名称),招 (略) (略) 。招标项目资金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招标内容:采购招标货物清单
水处理剂阳离子型聚*烯酰胺(固体)
货物名称 | 规格 | 使用单位 | 送货地点 | 招标数量(吨) | 时间 | 备注 |
聚*烯酰胺 (固体) | 符合GB/T31246-2014的水处理剂合格品 | (略) (略) 所属渝北、长寿、垫江、水土、鱼复等15个污水处理厂 | 长寿污水处理厂 | 65 | 1年 | 招标数量为暂定量 |
垫江污水处理厂 | 35 | |||||
悦来污水处理厂 | 35 | |||||
水土污水处理厂 | 25 | |||||
鱼复污水处理厂 | 25 | |||||
(略) (包含肖家河、城北、城南、石坪污水处理厂) | 59 | |||||
(略) (包含北碚、长滩、蔡家、歇马、西山坪污水处理厂) | 71.2 | |||||
九曲河污水处理厂 | 35 | |||||
合计 | 350.2 |
2.2根据*方书面通知的时间,在24小时内(若投标人承诺时间短于24小时,则以投标人承诺的时间为准)运到*方指定的供货现场并完成下车、搬运入库等工作。
2.3供货数量、时间和批次:根据实际情况与业主的要求进行供货,以*方书面确认并经*方最终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量为准,供货时间达到合同条款的规定。
2.4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的地点。
2.5供货期:1年(具体供货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3、货物执行标准及技术参数货物执行标准及技术参数见技术要求。
4、投标人资格要求4.1只有符合下列条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投标,否则为废标。
货物名称 | 投标人 类型 | 注册资金 | 产品累计 生产年限 | 财务情况 | 认证书 | 业绩 | |
水处理剂 阳离子型 聚*烯酰胺 (固体) | 生产企业 | ≥1000万元 (提供营业 执照) | ≥10年 (通过生产企业营业执照证明) | 生产厂家参加投标的需提供2020-20222年连续三年盈利会计事务所审计的报告,审计报告中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必须逐页加盖投标单位的鲜章) | 生产企业须通过ISO9001认证,提供通过经中国认监委批准注册的认证机构颁发的以上认证及认证机构经中国认监委批准注册的证明资料。 | 1、近年(2020年-至今) 以来任意一年,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须具有污废水行业用类似产品(净水材料阳离子聚*烯酰胺)国内年销量200吨及以上的销售业绩; 2、近年(2020年-至今) 以来任意一年,投标人为代理商或者经销商的,须具有污废水行业用类似产品(净水材料阳离子聚*烯酰胺)的销售业绩。销售业绩须满足:投标人国内销量20吨及以上的业绩和投标人所代理或经销的产品的生产企业的国内年销量200吨及以上的销售业绩; 注: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提供本企业的供货业绩;投标人为代理商或者经销商的,不仅须提供投标人的供货业绩,同时还须提供投标人所代理或经销的产品的生产企业的业绩。 3、以上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及由税控系统导出的该产品年度销售发票清单、及对应数量的发票(发票按清单编号装订,按页提供小计),以上清单和发票两项能合并体现出“产品名称、数量、计量单位”即可。 以上资料原件备查。 | |
代理商 或经销商 | ≥200万元 (提供营业 执照) | ||||||
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的,投标产品的生产厂家需通过ISO9001认证,提供通过经中国认监委批准注册的认证机构颁发的以上认证及认证机构经中国认监委批准注册的证明资料。 |
4.2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法人地位的企业,可以是招标产品的生产企业或者生产企业授权的代理商或经销商(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3代理商或经销商作为投标人的,须具备投标产品生产企业对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唯一授权委托书;生产企业作为投标人的,不得再将自己的产品授权代理商或经销商参加本次投标,否则两者均为废标。并提供售后服务承诺(提供加盖生产企业鲜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承诺书原件)。
4.4投标人须提供1年售后服务承诺(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4.5投标人必须在重庆地区设有办事机构和库房,并有充足的库存物资,保证按时供货,供货不超过24小时到达招标人指定的使用现场的承诺书(须分别提供办事机构和库房的房屋租赁合同或者自有房屋的产权证明复印件,两者为同一地点的须在租赁合同中注明;以及承诺书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6为保障对本产品的运输能力,提供自有或第三方《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若是委托第三方运输,请提供《委托合同》和第三方的《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以上资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公章(若是委托第三方运输的,提供《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需加盖第三方运输单位鲜章作为原件备查)。
3.7投标人如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须委托本企业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除提供授权委托书外,另须提供委托代理人2023年01月-2023年03月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个人),必须包含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和参保基本情况、参保缴费明细(养老保险),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
3.8本项目投标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查询“发起人及出资信息”及“主要人员信息”,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4.9以上资料除注明要求提供原件的外,均须提供复印件加盖鲜章,原件备查。
4.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5.1本项目招标不需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5月18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0元(现金、微信、支付宝均可;推荐使用二维码扫码支付),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购买招标文件费,售后不退。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收其投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06月09日09时00分至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略) 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具体请登*《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或递交文件当日见交易中心大厅电子显示屏)。
6.2 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06月0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及招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发布。
8、联系方式招 标人: (略) (略)
地 址: (略) 两江新区康美街道柏溪村金通大道651号
联 系 人:何老师
联系电话:023-*
代理机构:重庆水务集团 (略)
地 址: (略) 渝北区龙塔街道紫园路288号
联 系 人:文啸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