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略) (略) 随案生成电子卷宗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 (略) 随案生成电子卷宗服务项目
2、委托代理编号:TJYZ-24-1201
3、采购项目预算:#.00元(人民币含税)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4、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5、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t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2个月内完成且经采购人验收合格。
7、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t磋商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1%;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t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3%。
二、采购需求
包号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 | 最高限价 | 节能产品 | 进口产品 |
包1 | (略) 随案生成电子卷宗服务项目 | 详见磋商文件 | 1 | #.00元(人民币含税) | #.00元(人民币含税) | ¨ | ¨ |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磋商。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分包给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级及以上资质《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资质类别为“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响应。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五、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时间:2024年12月11日至2024年12月1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鉴 (略) ( (略) (略) (略) 海关大楼侧门二楼)
方式:持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原件获取磋商文件。
六、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及地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3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地点:天鉴 (略) ( (略) (略) (略) 海关大楼侧门二楼)
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12月23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首次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天鉴 (略) ( (略) (略) (略) 海关大楼侧门二楼)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 (略) 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八、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何先生
2、电话:#
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 (略) (略)
(2)地 址: (略) (略)
(3)联系人:何先生
(4)邮 编:#
(5)电 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天鉴 (略)
(2)地 址: (略) (略) (略) 海关大楼侧门二楼
(3)联系人:周先生
(4)邮 编:#
(5)电 话:#
(6)电子邮箱:*@*q.com
附件: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 中型□ 小型□ 微型□
□本公司自愿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号),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目不需勾选)。
公司(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