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批准公示—泸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12月23日拟作出的新增一台井式气氛保护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2月 (略) 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23日-2024年12月3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 系 人:张晓美
联系电话:0830-(略)
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88号
邮 编:(略)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11 | 新增一台井式气氛保护炉建设项目 | (略) (略) 特兴镇走马村三组103号 | (略) (略) | 泸州 (略) | 本项目不新增用地,在 (略) 内的厂房进行改建(面积约100平米),购置井式气氛保护炉、清洗槽、淬火油槽等设备,新建一条淬火回火生产线,购买320吨石油机具钢件使用淬火油 (略) 理,投产后可达 (略) 理石油机具钢件320t/a的能力。 |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落实施工期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施工时间,采取有效措施减轻或消除施工期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扬尘等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清洗废水通过油水分离装置+二 (略) 理后同生活污水一起经 (略) (略) (略) ,最终 (略) (略) 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略))中三级排放标准。 (三)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淬火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静电式油雾净化器+过滤棉+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化项目平面布置,合理布置噪声设备,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隔声、减振、定期维修保养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措施。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加强对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收集、暂存、转运、处置和综合利用的规范化环境管控。依托原厂已建的一般固废暂存间,一般固废分类收 (略) 理。危废依托已建危废贮存库分 (略) 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