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 (略) 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 (略) 令第682号《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评报告表和环保审批部门审批意见以及自行验收相关要求等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本项目符合环保验收条件,可以通过环保验收。
项目名称: (略) 华汇中低品位磷矿(略)吨/年改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远 (略)
建设地点:远安县荷花镇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04日-2024年1月2日
联系人:覃总
联系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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