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4-11-06
低温氧化脱硝系统拆除工程 | |||
辽 (略) 绥中县前所镇大赵村330号 | 30 | ||
泰山石膏(辽宁)有限公司 | 侯玉亮 | ||
5 | 4 | ||
2024-11-11 | |||
改建 | |||
根据《国家污染防治技术指导目录(2024年,限制类和淘汰类)》(公示稿)的要求,我公司的低温氧化脱硝系统属于淘汰类,我公司予以拆除,具体拆除方案如下: 1、 (略) (略) (略) 进行备案(设备拆除后,确保石膏煅烧炉烟囱的氮氧化物达标排放),并在国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中进行备案; 2、对现有的低温氧化脱硝系统进行拆除; 3、低温氧化脱硝系统拆除后,聘请葫芦岛 (略) 对石膏煅烧炉烟囱进行监测,出具检测报告。 | |||
有环保措施: 制粉车间石膏煅烧炉废气采取脱硫系统、脱硝系统、湿电除尘器、大静电除尘器措施后通过43米烟囱排放至大气环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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