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利局:
你单位《关 (略) 兴淮河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淮水基〔2024〕17号)及随文报送的《 (略) 兴淮河工程项目建议书》等相关材料收悉。根据《政府投资条例》、《江苏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 (略) 领导对《关 (略) 兴淮河工程的请示》(淮水办〔2024〕13号) (略) 财政局《 (略) 本级政府投资项目财政承受能力确认函》(淮财预函〔2024〕7号),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代码:2403-*-04-01-*。
二、 (略) 渠北地区排涝能力,完 (略) (略) 布局, (略) 领导批示等,同 (略) 兴淮河工程,项目建设 (略) 水利局。
三、项目建设地址: (略) 渠北地区,淮安区山阳街道境内,起于茭陵一站引河右岸桩号12+759,讫于淮河入海水道兴淮河闸站。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河道工程、堤防加固及岸坡防护工程、建筑物工程、渠北排灌体系影响工程等。具体包括:1、河道工程:开挖河道总长9.91km,设计流量200-330m3/s;2、防护工程:河道两侧岸坡防护17.05km(两岸合计);3、堤防工程:河道两岸复堤加固9969m(两岸合计);4、建筑物工程:新建交叉建筑物共13座,其中水闸工程5座,设计流量200-9.09m3/s,灌溉地涵工程3座,设计流量7.10-3.26m3/s,桥梁工程5座;5、渠北排灌体系影响工程:赔建灌溉泵站2座、灌溉渠道4.57km、排水沟6.96km,疏浚河道1.0km,赔建灌排水建筑物共计81座。
五、项目计划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略) 财政局《 (略) 本级政府投资项目财政承受能力确认函》(淮财预函〔2024〕7号),项目计划总投资约11.31亿元, (略) 本级综合财政预算。
本批复仅作为项目单位开展工作的依据,不得作为征收及拆迁的依据。请据此批复,按照法律法规以及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规定做好相关工作,未经批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且未履行完各项法定程序,不得开工建设。本批复有效期两年。
2024年3月29日
主题词:水利 兴淮河 工程 项目建议书 批复
抄送:市财政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局、应急局、气象局、人社局、审计局、统计局、数据局,淮安区人民政府。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4月1日印发
共印15份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