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年7月27日报来《关于 (略) (略) 公立幼儿园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的请示》(石教科体字〔 * 〕 * 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第十八届县政府第35次常务会议纪要》(〔 * 〕7号)精神,经研究,原则同意《石城 (略) 公立幼儿园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基本内容。现函复如下:
一、为改 (略) 公立幼儿园基础设施条件,原则 (略) (略) 公立幼儿园建设项目(项目代码: *** -01- *** )。
二、石城 (略) 公立幼儿园作为项目单位,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与管理。
三、项目建设 (略) (略) 公立幼儿园园内。
四、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1栋教学综合楼,建筑面积 * 平方米,配套建设校门、园内道路、园 (略) 地、 (略) 设施、绿化、消防水池与水泵房等设施;对原有教学 (略) 装修与改造等。
五、项目匡算总投资 * 万元。具体投资数额在后续审批项目时进一步核定。
六、在后续阶段,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请认真开展财政承受能力评估论证, (略) 性研究阶段明确建设资金来源、论证资金筹措方案、制定融资平衡方案。
(二)对原有教学楼和食堂装修与改造应由符合设计资质的 (略) 设计,并符合绿色建筑标准。
(三)请按以上原则, (略) (略) 公立幼儿园 (略) 性研究, (略) 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七、如需对本 (略) 重大调整,请按照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项目建议书内容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八、本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1年。请在有效期届满 (略) 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或在有效期届满2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有效期内未 (略) 性研究报告也未申请延期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特此函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