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锡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50000万股股份
信息时间:2025-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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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21
保证金:元
报名开始时间:2025-01-06
报名截止时间:2025-01-10
项目名称 | 无锡锡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50000万股股份 | |||
项目编号 | WXCQG# | |||
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 | |||
挂牌日期 | 挂牌起始日期:2025-01-06 | 挂牌终止日期:2025-01-10 | ||
转让方名称 | - | |||
标的物概况 | (略) (略) (略) 将于2025年01月06日至2025年01月10日17时止(延时除外) (略) 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相关标的物概况如下: 一、标的物 无锡锡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50000万股股份 二、竞价方式 1、本次竞价底价为人民币#.#元,交易保证金为#万元,加价幅度为#元及其整倍数。 2、设有保留价的加价竞买方式,保留价即为竞价底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底价,方可成交。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三、本次竞买标的没有优先购买权人。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
评估报告书编号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
评估基准日 | ||||
转让标的评估值 | - | |||
特别事项说明 | 1、尽调时间与方式: 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法院与无锡产交所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可在提供身份证明、办理保密承诺手续、并递交尽调保证金#元(由无锡产交所代收)的前提下,自发布之日起至公告期结束前工 (略) 了解查阅相关资料。若尽调后办理手续参与竞价,尽调保证金转为交易保证金的一部分,若尽调后不参与竞价,尽调保证金将原额返还。 2、因标的物的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权属变更手续造成的费用及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法院及产交所不作权属变更的任何承诺。 3、交易过程中及权属变更时所产生的相关税、 (略) 有关部门协调确定承担主体。 4、风险提示:①意向受让方竞价前应向工商、税务、外管、商务等政府部门,对标的的权属、能否过户、过户要求和流程、税费缴付的标准及起止时间,以及其他须注意的事项进行咨询,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意向受让方承担。②意向受让方一旦参与竞买,视为已对竞买标的及其下属各级机构资产、财务、人员、业务、经营、法律、资料等决定竞买标的目前及未来可预见期间实际价值的各方面因素进行了充分的调查和商业判断,知悉并认可竞买标的可能发生持续经营能力下降、破产、解散、注销、被撤销、被关闭、被吊销、歇业、下落不明等情形,已充分考虑各方面因素发生变化可能对竞买标的价值产生的影响,并基于此同意按照现状承接竞买标的,意向受让方保证不因竞买标的存在权利瑕疵、权属争议或竞买标的基本情况发生变化等要求终止/解除本次交易、调整交易价格或减轻/免除意向受让方/买受人的义务。 5、无锡产交所出具的《网络报价结果通知书》不代表无锡产交所及委托方对买受人符合作为标的企业股东的全部条件作出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及承诺,无锡产交所及委托方亦不对受让方的股东资格能获得监管机构的同意或核准作出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及承诺,买受人在收到《网络报价结果通知书》后及时向监管部门办理资格确认和审批手续。 | |||
转让底价 | #.#元 | |||
受让方应具备的 具体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和商业信用,并承诺受让资金来源合法。且意向受让方需满足稳健的经营状况,财务指标达标、通过自有资金入股等要求,最终以监管部门审核意见为准。因商业银行股权转让存在准入门槛,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应通过金融监管部门的资格预审,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同意办理相应股权变更登记,由金融监管部门负责上报核准手续,最终以监管部门审核意见为准。 2、意向受让方须在公告期内在无锡产交所注册账户,按要求办理线上报名手续,并于公告期满日17时前向无 (略) 递交交易保证金#万元(以到账时间为准),若被确定为最终买受人,则该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由无锡产 (略) 指定账户;未被确定为最终买受人且无违规、违约情形的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在确定买受人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原额返还。 3、买受人应在无锡产交所出具《网络报价结果通知书》后两个工作日内付清交易价款,除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外,余款由买 (略) 指定账户(户名: (略) (略) (略) 开户行:中国银行无锡锡山支行营业部 账号:#3082)。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法院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先用于支付无锡产交所应收取的交易服务费,剩余部 (略) 。保证金不足以补偿或支付相关费用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①在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被确定为最终买受人后,未能按规定时间支付交易价款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 | |||
备查文件 | 执行裁定书 | |||
其他说明 | 1、竞价成功后,无 (略) 收取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执行苏发改收费发〔2023〕851号文件,从变卖交易价款中优先扣除。 2、意向受让方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2)《报价须知》(见附件1) (3)《意向受让登记表》(见附件2) (4)资信证明。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王经理 | ||
联系电话 | 05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