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成交公示
公示预览
江门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JCR2024-227(新会65))
#(新会65) 2024年12月24日
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 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的基本情况:
宗地编号: | #GB# | 宗地总面积: | 1.#公顷 | 宗地坐落: | (略) (略) 东侧、 (略) 北侧地块 | ||
年限: | 50年 | 土地用途: | 二类工业用地 | 项目名称: | |||
成交价: | #元 | 受让单位: | 广 (略) | ||||
备注: | 竞得人必须严格按江自然资(新会)设字〔2024〕66号(村镇)文要求执行,其中:容积率:1.5-2.5;计算容积率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建筑密度:40%-70%;绿地率:5%-20%,建筑限高:≤30米。 按自然资源部关于发布《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自然资发[2023]72号)有关规定,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大于总建设用地面积7%,且建筑面积不大于总建筑面积的15%。工业生产必需的研发、设计、检测、中试设施,可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之外计算,且建筑面积不大于总建筑面积的15%,并要符合相关工业建筑设计规范要求。 其他要求:1.投资强度≥#元/亩,项目实际投资额≥#元(或等值外币)。2.拟引入的建设项目,须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 。需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的建设项目,项目选址及环保要求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为准,未经批准,不得开工建设。3.该宗地未设置除土地所有权以外的其他产权,安置补偿落实到位,没有法律经济纠纷,具备施工设备与人员 (略) 、施工所需的供水和供电等动工开发所必需的基本条件。4.竞得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前与崖门镇人民政府签订《产业建设项目履约监管协议书》。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产业建设项目履约监管协议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出让人可取消其竞得资格,并依法没收竞买保证金。5.该宗地建设期间产生的多余砂石土按《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多余砂石土管理的通知(修订版)》(新府办〔2023〕40号)文 (略) 理。6.竞得人必须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以实际到账为准)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并划入指定账户;已缴付的竞买保证金可抵作受让地块的成交款。 |
二、公示期:2024年12月24日 至 2024年12月28日
三、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在30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八、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略) (略) (略)
单位地址: (略) (略) (略) 17号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徐小姐
联系电话:0750-#
电子邮件:
(略) (略)